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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谈政府处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加入时间:2016-4-21           来源:金道政府行政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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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常州外国语学校是江苏省内较好的一所初中学校,因为教学水平高,是不少家长择校的首选。然而,自2015年9月学校搬迁至位于新北区龙虎塘街道新校区后,493名学生先后被检查出皮炎、血液指标异常等情况,个别学生查出患有淋巴癌等,家长怀疑与旁边的化工厂污染土地有关。据调查,学校北边的地块上曾是三家化工厂,地下水和土壤中环境污染物均严重超标。近日,环保部和江苏省已成立联合调查组。

   此次风波中,涉事学校建设环评报告的批复日期是2012年3月31日,而奠基施工则是2011年8月21日,施工比环评批复早出了半年多。

   不仅如此,再细读这份事关众多学生身体健康的环评报告,也让人疑窦丛生:既出具结论“确认符合建校规范”,却又在报告最后指出“土壤和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存在人体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并提到该地块修复可能产生空气污染。一方面表明他们清楚这块地存在严重污染危害健康的风险,另一方面却又迫于压力不得不出具报告。只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就“例行公事”一般地检测了几项常规污染指标,而没有对涉事地块原化工企业的农药成分进行评估。家长们曾委托检测公司对学校里的地下水、土壤和空气进行检测,结果多项特征污染物被检出。

   更令人不解的是,点开“常州外国语学校”主页导航栏最后一项是“土壤修复”。该栏目里的政府公告、空气检测、修复进展、学校通告、科学普及、环评报告6个子栏目都是与学校环境监测相关的内容:原常隆化工地块周边空气监测、《常外校园环境质量已有监测结果均为达标》《我校校园环境质量第二批检测结果均达标》……从学校的主页上显示,各项检测结果均是“合格”、“达标”。

   一时间,民众对政府环评部门和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公信提出种种质疑。

政府行政法律服务团队解读

一、事件定性
      
   根据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从现有媒体的描述来看,此次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应当属于突发事件中的事故灾难。另外,根据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第四条规定,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环保部应当在两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省级政府环保部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

   从环境保护部和江苏省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反映,此次突发事件,涉及学校敏感区域和人群,而且造成493名学生发生异常症状,依法应当被定性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鉴于该事件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关注,团队律师建议定性为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以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正确对待事件的处理。

二、对现有应对方式的点评

   有利的方面:
   据环保部消息,环保部、江苏省政府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成立联合调查组。需要肯定的是政府调查组的及时介入,对民众的心态会有好的引导作用,让社会公众相信政府非常重视此次事件,应当是一个好的开头。

   不利的方面:
   首先,调查组的工作内容没有进行详细报道,公众对事件的了解更多的是依赖有关媒体、社交圈,甚至是一些未经核实的小道消息。更加透明的做法是,召开新闻通气会或发布新闻通稿,主要是表达政府的决心、公布现有的信息和下一步的工作,这样更有利于公众对正确、错误信息的判断和甄别,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

   其次,学校依然还在以“应到校2451名学生”、实到只减少10名为由,表示学校环境健康。甚至,学校官网前不久发布了一个《关于个别人恶意散布歪曲环境检测结果的声明》称,已经截图取证、报警,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虽然,现今学校的责任尚没明确,但学校这样的做法,无异是在告诉民众自己没有丝毫责任,这与公共事件的责任分担方式相左。当然让学校现在就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样的要求太过分,但至少学校也应当明确表态,校方一方面将积极配合政府调查,查清事情来龙去脉;另一方面积极安抚学生和家长,对自己的工作疏漏表示歉意。
 
三、需要完善的应对方式

   政府正确应对该突发环境公共事件,应当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对社会公众、对直接利害关系人、对内部政府机关、化工厂和涉事学校。

   首先,对社会公众需要透明、公开。当然,如何公开、透明,如何正确引导公众的心态,需要有专业顾问包括律师的参与。对公开的方式、程度和风险进行事先评估,这些依赖于现有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材料和信息,保证公众能获得及时正确的信息,避免事态的发酵。

   其次,对学生和家长需要安抚、道歉。针对现有的问题和错误,比如环评在施工之后、校方公开的报告与现有的检测结果相矛盾,包括最让人揪心的孩子的健康受损、民众担心,都是需要表达歉意之处。当然,最终环境污染是不是造成学生异常症状的罪魁祸首需要专家的论证,但针对现有已经确诊了的学生,政府应当承诺解决相应的医疗费用。至于现在学校的情况是否能够正常上课,也需要由相关专家进行紧急评估,为保险起见,可以考虑暂时停课或转移至其他学校上课,避免事态的继续恶化。

   再次,对内部机关、化工厂和校方需要严查、严办。对于涉事的机关、校方、化工厂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可以采取暂停工作等方式,待事件调查清楚后再行安排。针对校方之前错误的应对方式进行批评指正,帮助校方转变态度和角色。事件调查可以考虑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公众最关注的环评报告的真实、合法问题;二是化工厂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事件进行公开负责的调查。

   当然,政府不想看到任何突发事件的发生,但既然发生了,就应当抱着积极、公正的心态进行解决,尽量做到化解矛盾、减少损失、总结经验,帮助自身建立完善的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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