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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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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谱写新篇章——2011年度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摘录)
加入时间:2012-8-19           作者:胡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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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是金道所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金道所健康蓬勃发展、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全体金道人立足发展新起点,意气风发,创新奋进,取得了事务所全面建设的新突破。除了荣获“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外,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金道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一、深化部门业务特色,坚守律所专业化方针

  专业化是律师事务所在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乃至脱颖而出的根本。经过6年的发展,我所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形成了9个各具特色的业务部门。在此基础上,今年我所进行大胆创新,实现了资源整合,在强化原有的特色法律服务同时,加大了对新型法律业务的拓展。

  (一)调整部门结构,构建人员梯队模式

  我所在已有的9个业务部门基础上进行了资源整合,虽然调整后的业务部门在数量上保持不变,但是,呈现出四大亮点:一是原民商事法律一部变更为投融资法律部,仍然由高级合伙人王全明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二是原民商事法律二部变更为民商事法律部,依旧由高级合伙人黄耀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三是知识产权法律部进行了重大调整,重新组建团队,由新加盟的高级合伙人童松青作为团队负责人,并新引进了4位律师和一位助理;四是各业务部门(除劳动法律部外)的人员结构均形成了高伙负责—律师占主导—助理协助的梯队模式。

  (二)发挥专业优势,打造部门业务特色

  经过重组后,9个业务部门提供的法律服务各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各业务部门注重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化部门业务特色。刑事法律部的5位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已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力,今年的业务量达到500余万,比去年增长了62.93%。公司法律部拥有传统的公司诉讼、并购业务,正在发展中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激励、公司清算业务,已经基本形成了特色的公司法律服务体系。国际经贸法律部以促进涉外专业发展,打造涉外专业品牌为发展思路,采取培养年轻律师成为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外商投资方面的业务骨干,资深律师重点维护大客户和开拓境外投资并购法律服务的业务模式。投融资法律部在传统诉讼业务基础上,逐步向投融资领域的非诉讼法律业务发展。民商事法律部实施诉讼业务为基础,非诉讼业务为关键的部门发展思路。侵权法律部关注于侵权领域新型及重难点案件的研究。劳动法律部侧重于劳动合同领域的业务拓展。重组后的知识产权法律部在专业化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办理了100余件知识产权案件,拥有PUMA、HP、奥康集团公司、华谊兄弟影业等一批知名度较高的国内外客户。建筑房地产法律部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齐头并进,并擅长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向客户提供全程服务,罗弘韬率其团队荣获美国《工程新闻记录》与《建筑时报》联合评选的“2011最值得推荐的30家中国工程法律律师事务所(团队)”称号,成为浙江地区唯一当选的工程法律律师团队。

  (三)事务所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我所的业务建设不仅在数量上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还一如既往地承办了一批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的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及高质量的非诉讼法律项目,开拓了一批新的法律顾问单位。

  2011年金道所共受理案件1509件,其中刑事案件150件,民商事行政案件861件,非诉讼案件211件,法律顾问单位287家,全年创收达到4400多万元,比2010年增长约7%。

  1. 诉讼业务

  Ⅰ 民商事案件

  (1)黄耀律师承办的某高速公路公司与湖南湘潭某路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本案涉案标的达2000余万元,经承办律师努力,最终取得胜诉,为当事人减少了2000余万元损失。

  (2)赵箭、黄亮律师承办的巨额公司债权追偿案。经承办律师努力,成功为当事人向一家老板已失踪、企业频临破产的东莞公司追回90%近3500万元的债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损失。

  (3)李江华律师承办的徐某与练某离婚纠纷案。本案涉案财产标的达6000万元,经承办律师努力,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合意,并签署了离婚协议。

  (4)来晓明、方圆律师承办的西溪路教练车冲出围墙肇事后保险索赔案。该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两位律师在本案中提出的部分观点,直接促使杭州地区驾校培训行业出台了新的行业管理规范,部分保险公司也为此专门将“随车指导”的定义写入保险合同条款。

  (5)王全明、俞玲丽律师办理的大连某公司诉杭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六个大型工程的结算和质量问题。两位律师代表杭州某公司应诉并适时提起了反诉。后经律师努力,大连某公司放弃90%的诉讼请求,本案以调解结案。

  (6)来晓明、方圆律师承办的某地级市万达广场项目拆迁案。本案起源于地方政府为打造城市CBD项目而征地,本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时,该案已进入司法强制拆迁阶段。经过律师努力,地方政府不仅暂时停止强制拆迁,还与当事人就拆迁补偿问题重新进行协商。

  (7)胡祥甫、张延来律师承办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两位律师代理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对方当事人为韩国衣念时装公司,涉案商标包括TEENIE WEENIE、Eland等知名品牌,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Ⅱ 刑事案件

  (1)胡祥甫、胡东迁律师承办的应某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案。本案涉案人数多达16人,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在温州市乃至浙江省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被告人系温州某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应某及其余15位高管,胡东迁律师担任第一被告应某的辩护人,依法出庭为其辩护,庭审共持续4天半。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2)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浙江省××局局长张某受贿案。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原系浙江省××局局长。该案由中共浙江省纪委移送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进行侦查。起诉意见书指控张某收受31位行贿人的财物,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4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3)胡祥甫、胡东迁律师承办的沈某涉嫌受贿、诈骗、妨害作证、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经过两律师审查起诉及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沈某的诈骗罪(涉及金额80万元)、妨害作证罪两项罪名被法院及检察机关宣布不成立,其受贿数额从2800万元降为395万元,最后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4)胡东迁、顾炳鑫律师承办的萧山××村村支书孙某涉嫌受贿、挪用资金案。孙某原系杭州市萧山区最大村(村民近6000人)××村的村党委书记及经济合作社社长,任职长达16年,曾为××村经济及各项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因该村内部矛盾暴发、数百村民上访,引起省、市、区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孙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涉及金额120万元)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及金额2.2万元)受到指控。经过律师辩护,其挪用资金罪被认定无罪,最后以受贿罪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5)胡祥甫、胡东迁、钱文中律师承办的原桐庐政协委员、××职业中学校长童某贪污、挪用公款案。经三位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及辩护,杭州市检察院对童某作出不予以批准逮捕决定,后又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6)胡东迁、陈云丰律师承办的李某涉嫌玩忽职守案。被告人李某,原系××县国土局用地管理科负责人兼征地事务所所长,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350余万元。经辩护律师努力,李某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7)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美国某快递集团公司总裁美籍华人卢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适用缓刑。本案系快递行业通过分单方式走私的首例案例,因涉案公司及负责人均有涉外因素,案件受到国安部门以及美国领事馆的高度关注。法院认可了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对卢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

  (8)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浙江首例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涉嫌非法经营案。本案涉案金额高达10.84亿元,系浙江省第一例非法倒卖银行承兑汇票案,也是浙江省公安厅公布的2010年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经辩护律师努力,被告人徐某得以从轻处罚,颜某被适用缓刑。

  此外,还有胡东迁、钱文中等律师及助理承办的杭州棋院院长董某、滨江区区长助理陆某、浙二医院副院长徐某受贿案也取得较好效果,被告人被从轻处罚。

  2. 非诉讼业务

  (1)胡祥甫、朱智慧、邱华、李冰冰律师共同承办的新疆某矿业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该项目交易金额高达8亿多元,本所律师作为转让方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朱智慧、崔海燕、邱华律师承办的浙江某国贸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项目。因宁波两船业公司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所律师作为浙江某国贸公司(上述两公司的主要债权人之一)的代理人参与了两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申报债权达数亿元人民币。

  (3)罗弘韬、沈国勇律师共同为某置业公司湖南项目解除合作开发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该项目地价达7个多亿,为湖南常德市2010年地王项目,2011年上半年因多种原因陷入停滞状态。国土部门已书面通知将没收伟星公司已交付的1亿元保证金及无条件收回土地。经律师努力,当地政府现已初步同意原价收回土地并给予伟星公司适当补偿。

  (4)崔海燕、申柱石律师为浙江某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就投资德国的架构设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与合作机构为其设立香港公司和卢森堡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5)崔海燕、王嫣、李俊凤律师为浙江某国有企业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法律服务项目出具律师意见书。

  (6)由黄耀律师带领的民商事法律部团队为浙江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多个房地产项目的融资及系列诉讼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经该法律团队努力,为当事人融资5900万元,成功化解涉案标的达1.8亿元的诉讼纠纷。

  (7)江力、何钰萍律师受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的委托,为其所创演的歌剧《祝福》相关知识产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该歌剧于2011年9月底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顺利演出。

  Ⅲ 法律顾问单位

  今年金道所新签约法律顾问单位50余家,其中包括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德信集团、伟星集团等知名度较高的大中型企业。

  二、强化人才引进培养,推进律所规模化发展

  人才是律师事务所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我所重视引进和培养人才,以期塑造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精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进律所规模化建设。

  (一)引进高素质人才,扩大律所规模

  截至2011年12月,我所共有职员99人,其中高级合伙人13名,普通合伙人15名,律师34名,律师助理29名,行政人员8名。律师及助理中拥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占到了律师总人数的48%。

  2011年新进人才25名,其中律师10名,律师助理14名,行政人员1名。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新引进了高级合伙人童松青律师,其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另3人具有留学美国、英国、日本的经历。

  (二)实施多种培养措施,提升律师素质

  1. 定期举行法律沙龙

  本年度我所对内部培训活动进行了创新,采用法律培训和法律沙龙相结合的模式。法律沙龙具体表现为:形式上,一个月一次,每次由一个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内容上,每次活动确定一个主题,设置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由组织该次活动的业务部门高级合伙人传授执业经验、讲授业务技能,第二环节由该部门选派1-2位年轻律师结合自己的执业经历进行讲解,最后一个环节由参会人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今年我所共举行了8次沙龙活动,活动主题涉及执业风险、执业习惯、业务开拓及其他法律难点热点问题等内容,参与人员的比例很高。法律沙龙活动得到了全所人员的认同,不仅氛围轻松愉快,还给予了年轻律师锻炼的机会,更提供了一个供全所律师交流讨论的学习平台。

  2. 鼓励进行学术研究

  金道所历来有鼓励律师进行学术研究并给予适当奖励的传统,金道律师在繁忙的办案工作之余,将办案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个人的思考、感悟见诸报端。胡祥甫、黄耀、李冰冰、沈国勇等律师在《中国律师》、《法治研究》、《浙江律师》、《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等重要期刊杂志上发表了《空白背书补记权之我见》、《股权质押登记对质权的保护》等8篇文章。王全明、俞菊明、黄亮、何钰萍等律师撰写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分析与思考》等论文获杭州市2011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3. 支持参与各种培训

  律师在勤于办案的同时也需注重法律知识更新,通过法学理论的学习促进业务技能的提升。钱雪慧律师通过浙江省公费出国项目在美国休斯敦大学学习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培训课程,王嫣律师作为省律协的青年律师代表赴港参加“两岸三地青年律师论坛”。此外,各业务部门均设立了专项基金用于律师培训,如国际经贸法律部不仅拨专项支出成为中国法律教育研究中心的会员,还另行参加了“涉外律师实务讨论会”等10多次培训及研讨会。再如建筑房地产法律部律师前往北京等地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首期建设工程律师实务研修班等6次培训。

  4. 发挥青年律师成长与发展委员会的作用

  事务所新成立的青年律师成长与发展委员会共分为文字表达成长部、语言表达成长部、客户推广部等5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满足年轻律师的多种需求,加大对年轻律师的培养。

  三、优化内部治理机制,促进律所规范化管理

  完善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事务所正常运营、控制风险的重要保障。本年度金道所继续查漏补缺,抓好内部管理,在律所规范化建设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管理职能,行政办公高效运转

  作为高级合伙人会议授权进行日常管理的管理委员会,在2011年度共召开了16次会议,各管理委员各司其责,行政办公室高度配合,圆满完成了接待市委副书记叶明、上半年度杭州优秀律师事务所复评和百分百考核、下半年竞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重大活动和任务。

  (二)制定新制度

  2011年,金道所加强了对律师执业风险、品牌和规范化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定了3项重要的规章制度,分别是《律师助理申请独立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对外宣传和品牌建设若干管理规定》和《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目前这3项制度已经开始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启用新的律所管理系统

  从1月份开始,我所正式启用了北大法意律师管理系统,该系统拥有一套从利益冲突审批、收结案申请、发票申请等完整的收结案审批流程,还具有查询法律法规、案例等多种功能。我所专门邀请该系统的工作人员到律所进行培训,并根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该系统运行1年来,实现了审批的无纸办公及远程短信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便利了律所的内部信息传递,加强了律所内部管理,得到了大家的普遍好评。

  四、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致力律所品牌化建设

  品牌是律师事务所的外在形象和重要标志。金道律师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服务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积极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提升了律所的社会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一)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法

  胡祥甫律师为全省司法所长培训班、省电力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上岗培训班等作多次讲座,因在法制宣讲工作中表现突出,被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于11月份受聘为浙江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胡东迁律师受浙江省经信委邀请,两次为该委机关干部“六五”普法培训班作《刑法修正案(八)》的专题讲座。

  童松青律师作为浙江省知识产权讲师团成员,应邀到杭州、海盐、东阳、台州四地作题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商业秘密保护》等讲座,并于6月份参加了2011浙江知识产权宣传巡回演讲汇报会。

  公司法律部律师应邀为杭州市烟草系统等单位作了7场有关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题法律讲座。

  崔海燕、刘艳芳律师应邀为海宁市外经贸政府部门及企业讲授外贸及劳动法方面的知识。

  崔海燕律师受武义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邀请,在“2011年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暨进出口实务培训会”上为近200名外经贸从业人员作外贸风险防范讲座。

  (二)参加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1. 继续参与“律师进社区”活动。冯嘉、唐月梅等6位年轻律师参加杭州市律协“律师进社区”活动,作为下沙街道头格社区、松合社区等6个社区的驻点律师,为社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2. 参与市长信访接待。市委书记黄坤明于7月份在上城区政府会议室接访,胡祥甫律师作为随访律师现场提供法律意见。

  3. 参加法律援助活动。苏发德等4位律师积极参与杭州市信访办的法律援助活动,为来访群众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4. 参加法律志愿者活动。钱雪慧律师于3月份参加了“杭州市2011‘法律维权与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发展’关爱行动暨模拟法庭巡回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此后又参加了系列模拟法庭宣讲活动,被杭州市妇联评为“二星级志愿者”。

  5. 其他公益性活动。夏家品等律师受下城区统战部邀请参加“创先争优,服务民生”大型服务活动,王冰洁律师应邀为三堡社区103名中小学生作禁毒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何钰萍等8位律师为西湖区九莲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吴红亮、夏家品律师受聘为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为大学生提供法律帮助。

  (三)积极参政议政

  朱智慧律师当选为杭州市西湖区人大代表,朱智慧、史源律师分别当选为民盟杭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赵箭律师当选为九三学社第一届杭州市企业促进会会员。

  胡祥甫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于11月份参加了市政协召开的“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民主议政会,在会上作题为《创新社会管理 也须依法进行》的发言。会议期间,胡律师还接受了杭州日报记者司马一民的专访,《杭州日报》和《杭州政协》均刊载了专访文章。

  童松青律师在民进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参政议政优秀成果奖,其两篇文章分别获社情民意信息类二等奖和参政议政调研成果类三等奖。

  由朱智慧律师执笔、民盟杭州市委法制工作委员会申报的调研课题《关于推进我市公立医院产权改革与法人治理的建议》被评定为民盟杭州市委2011年度专题调研立项课题。

  (四)为省、市地方立法提出立法建议

  胡祥甫律师分别参加杭州市人大组织的《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浙江省人大举行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家论证会,并提出建议。

  胡祥甫律师向浙江省人大就《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等3份地方立法草案提出修改建议;参加201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立项论证会,为23个地方立法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和调研建议。

  (五)举办金道所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

  本所于8月份在绍兴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1年度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 150多家常年客户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与会人员达200多人。本次活动以“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省高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和本所胡祥甫、童松青、朱智慧、刘艳芳、张蜂等律师就各业务领域内的热点法律及实务问题作了精彩讲座,受到了参会人员的好评。

  (六)投身律师行业建设

  金道律师不仅在全国省市三级律师协会中任职,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参与各种行业活动。

  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胡祥甫律师当选为第八届全国律协理事会理事;在浙江省律协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中,高级合伙人黄耀、童松青、崔海燕三位律师分别当选为金融保险业务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涉外与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的副主任,胡东迁律师连任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艳芳律师当选为杭州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

  作为全国律协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律协常务理事及杭州市律协会长,对于三级律协举办的各种活动,胡祥甫律师不仅积极参加,如参与起草、讨论了浙江省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两个实施办法,在全国律协组织的“《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律师视角”研讨会上主持了《〈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讨论和表决,参加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还参与组织了部分活动,如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订研讨会,就律师税收问题向国家税务总局及浙江省市地税局领导汇报工作,主持市律协“律师进社区”活动等。

  我所胡东迁、王全明、钱雪慧等多名律师在担任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期中,积极组织各项活动,我所多名律师作为省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也应邀参加各种活动并在会上作专题发言。金道律师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省市律协的肯定,钱雪慧律师被省律协授予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先进个人,唐小平律师获得浙江省律师与检察官抗辩大赛十佳辩手。

  (七)开展对外交流

  1. 参加政府机构组织的活动。童松青律师参加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中美知识产权研讨会,朱智慧律师参加了省司法厅召开的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崔海燕、童松青两位律师参加2011年外贸预警点全省巡回活动,分别带队前往东阳、永康等10余个预警示范点,走访外贸行业协会和外贸企业,进行座谈和交流;由崔海燕律师带领的国际经贸法律团队应邀参加了省商务厅组织的2011中国浙江商务服务洽谈会并精心制作了《国际经贸法律服务手册》(2011年版)。

  2. 与司法系统进行交流。俞菊明律师参加了浙江省高院举行的“关于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保障区域资本市场”律师座谈会,童松青律师则参加了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座谈会。

  3. 加强与境外律所、中介机构的联系。国际经贸法律部门在本年度新建立了与美国、荷兰、德国等境外律所、中介机构的联系,提升了本所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4. 成功承办2011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本届论坛以“法律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为主题,由来自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等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全省中小企业代表等嘉宾计120多人参加,新华社、浙江日报等八家新闻媒体参加报道了此次论坛。在本次论坛中,胡祥甫律师当选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省中小企业局、省高院、省检察院和浙大、浙工大、浙江工商大学的有关专家、教授及本所朱智慧律师任副会长,崔海燕、王全明律师当选理事,夏家品律师被任命为副秘书长。

  五、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

  党团建设是事务所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政治保证。金道所历来重视党建和团建工作,以党建促业务,充分发挥金道所党支部在律所建设中的作用。

  (一)党支部不断发展壮大。今年,本所共发展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截至2011年底,党员人数38名,占本所人数的38%。

  (二)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所党支部结合本所实际,采用向社会公开“一句话”承诺等方式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在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胡祥甫律师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党员。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叶明,中央组织部、浙江省司法厅等部门的领导均莅临我所进行考察,听取我所党建工作汇报。

  (三)党团支部参与事务所管理。2011年初事务所提出了打造具有幸福感律师事务所的设想,党团支部积极响应,开展了系列活动以提升律所人员的幸福感指数。其中,组织律所人员三亚旅行活动、真人CS活动、参与市律协足球及象棋比赛等活动均得到了律所人员的认同和好评。

  (四)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所党支部与杭州市儿童福利院建立长期帮扶关系,1月份,党支部、团支部派代表前往儿童福利院捐赠了现金5000元及价值5000元的文体生活用品。经过党支部的努力,本所还与下沙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在该校设立了金道奖学金。

胡祥甫:本所主任,一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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