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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道
加入时间:2015-9-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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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有曾子曰:君子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千百年来,这样的话语,从来没有被历史的铅华淹没过。它们像晨钟,于山峰中,于海浪中,于人潮中,荡气回肠。
 
      “君子”二字,意重千斤,他比勇士儒雅,比绅士正义,较之书生少几分酸腐气,比之英雄穷几分草莽味。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孔孟之道,即是君子之道;但君子之道又不拘泥于孔孟之道。
 
       古人常以岁寒比喻乱世,以松柏比喻君子,虽身处逆境乱世,但不为物惑,不改初衷,道心坚定,有道是: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而今之世,虽不能以乱世相提并论,却也也是形形色色的诱惑、陷阱、利益无孔不入,若不能扎实务本,修正身心,君子与小人,就是一念之差。
而,君子之于律师,是标杆,是信仰,也是处世之道,生存之道。
 
      数年前的《律师文摘》上,旅美学者冯象先生撰文:“好律师能不能同时也是好人?”这个问题,虽尖锐,虽有失公平,但却也是一针见血。当下,世人对于“好人”一词的理解,不尽相同,却也是一个大众思维的概念即其行为须符合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德。那么,好律师又是什么标准?是恪尽职守、尽心服务委托人还是不枉不纵、铁面无私?从某种角度而言,这势必是两个冲突的概念。但不论大众怎样误解,律师应该永远追求成为一位君子的目标,为此不懈不惧。《佛光菜根谭》有云:“君子能用忍耐的力量处众,担当的力量负责,亲和的力量待人,禅定的力量安心。”这大概是我见过国人对于君子的最完美概括。而我眼中的律师,应当是那些眼光长远、有视野广阔、胸怀天下的学者;是那些能够不争一时之输赢,不计一时之得失,不论案件之大小,不想收费之多少,不视客户之贵贱的绅士;是那些敢于挑战体制之弊端,敢于挑战权贵之陋习,为国家利益而考量,为庶民众生而忧虑,为未来明天而思考的勇士;是那些为职业责任而锱珠必较,为民生利益而斤斤计较,为法律尊严而视为己命的包公;是那些满怀公平正义,满腹法律智慧、满腔社会良心、为法律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斗士。
 
     金道律师,或许就是这样的智者,他们在红尘浊世中坚守诚实正直的人品,就像秋风之后的松柏,不屈不饶,正如星云大师所说:遇横逆之来而不怒,遇变故之起而不惊,当非常之谤而不辨,遇苦事之做而不怨。唯有这样的品格,才是金道律师的长存之道。
谨以此文,与金道人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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