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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林后木”还是“先木后林”
加入时间:2008-11-4           作者:胡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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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中国律师论坛将于9月1日至2日在宁夏银川举行,日程安排中有一场东西部辩论赛,其中,浙江队代表东部律师、宁夏队代表西部律师。为给浙江队赛前热身,应省律协邀请,崔海燕律师带领白龙、王嫣和我准备辩题棗“构筑优秀律师最佳知识结构,应当先见林后见木,还是先见木后见林”,并模拟代表代表正方宁夏队,主张“先见林,后见木”。
  2007.8.29 14:15 摩拳擦掌
  辩题初现,引发争论,林木之说,所指为何?讨论中,我们首先对题目进行了剖析与界定。“林”,喻广博的知识;“木”,喻“专业的领域”;“见”,指通晓、熟识;我们的论点是,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首先需要知识的积累,在丰富的知识储备基础上,才能较为客观、准确地选择自己的专业领域。其中,知识既包括法律领域之外的知识,也包括法律领域之内本专业领域外的知识。
  我们认为:
  第一、从专业领域的选择基础角度。只有对法学领域有一个比较通盘的认识、对并行专业有较清楚的比较,才能更理智地确定自己术业有专攻的领域;
  第二、从专业领域的钻研深度角度。只有对相邻或交叉的各领域都有所了解和通晓,才能更有效地对自己的专业进行深入的研究。
  第三、从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角度。限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单一发展专业化不能够满足人民大众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人均拥有律师的比例相对较低,从律师方面讲,亦尚未达到挑选客户、挑选案型的阶段,因此只能循序渐进,逐渐从多面手向专业化发展。
  2007.8.30 12:30 整装待发
  一晚上各自独立的思考,12小时反复的斟酌,中午时分我们再度聚首。思路开始拨云见日,观点也逐渐泾渭分明。我们自信满满,以我们对论题的定义与剖析,我方的立场绝对占优势,唯一担心的是对方另辟蹊径破题,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难以针锋相对的场面。
  为避免彼此在非实质性对立上无休缠斗,尽可能互相有的放矢,我们在揣测对方可能持的观点后明确,对于优秀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是必然趋势这一点上,不持异议,但我们的争论焦点在于,专业化的途径何在?是先通后专,还是直接从专起步,由专及通?
  最能支持对手专业化优先论点的论据莫过于外资所和国内几个较大的所现行的经营模式,而能与之相对抗为我所用的莫过于中国国情,毕竟外资所和国内大所在中国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中只占了很小的比例,目前也仅在较发达的几大城市运行,要普遍推行该种模式还是存在很大现实困难的。
  同时,我们将优秀律师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引用主任胡祥甫律师在给新上岗青年律师培训时的一句话:“律师不仅要有文人的儒雅,还要有商人的智慧和军人的谋略。”以此证明律师光有专业领域那一点点狭隘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各种文化与艺术的积累和熏陶,培养一种气质与涵养,更培养一种气节与情操。
  晚上 18:00 大功告成
  时间很快就到了约定的6点,崔律师带着我们去了西溪海外海宾馆,见到了省律协杜归真秘书长和浙江队的三位选手。鉴于对方还没有完全理顺思路,在杜秘书长探讨切磋先的指示下,双方进入热烈而友好的讨论中。
  果然不出我们所料,对方绕开了我们将“林”定义为知识的角度,将我们定义为广博知识的“林”定性为了培育林木的“泥土”,将“木”定义为专业领域,将“林”定义为几个精通的专业领域,将 “见”定义为构筑。即作为一名律师,构筑最佳的知识结构,各方面的知识铺垫必不可少,但这仅仅是成为一名律师的第一步,是从一名门外汉转变为律师这一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而非一名律师成长为优秀律师的标志。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或者说要构筑律师的最佳知识结构,必须从专业化开始,在该领域有所建树,成为专业人士后,再向其他领域拓展,即先专后通,从专才逐渐向通才发展。  
  对方依据的论据是:
  第一、从法律自身特点角度。法律本身浩如烟海,而个人的学习能力具有局限性,不可能穷尽精通;
  第二、从法律服务市场需求的趋势角度。法律服务市场正在逐步走向系统化、专业化,客户的需求也在逐步细化与专业化,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律师必须有相应的专业化分工;
  第三、从律师自身特点角度。律师本身即专业人士,是某一方面的专才,专业化是其职业的必然要求,也是该职业特点的应有之意;
  第四、从绝对化的学习方式角度。饭要一口一口吃,书要一本一本读,因此专业领域的学习也必然是一个一个进行的。
  对比双方的破题与基本思路,我们就该论题的基本观点不存在差异。我们都承认,构筑优秀律师的最佳知识结构,首先必须积累广博的知识、培养良好的素养,然后根据市场,选择自己的专业,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与实践,等在该领域做到比较专业化水平,能为顾客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后,再向其他领域拓展,争取在多个领域发展专业化。不同之处在于我方阐述了该完整论题的前半段,而对方阐述了后半段。
  期间章靖忠会长赶到,在大概听了双方观点后,作出指导:第一、鉴于该辩论赛是在全国律师论坛上进行,所探讨辩题应该具有时代的高度,应该站在整个律师行业的高度展开辩论;
  第二、律师是市场的产物,律师的发展也由市场决定,市场的专业化需求已是毋庸置疑的趋势,律师行业要紧抓这一趋势,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善于拓展市场,为专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要注重律师团队的建设。随着行业的专业化发展,律师的专业分工愈加精细,必然对团队的协作要求更加强烈,律师事务所在培养个人律师专业化的同时,切不能忽视团队的建设。
  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论题的立意一下子大大拔高。
  主题在讨论中逐渐深刻,思路渐渐清晰,我们精心准备的几十个问题给了对方思索与应对的演习。对方律师沉着稳重、有开有阖的自如收放着实让人钦叹,而我方崔律师的温柔杀伤力也让对方发出由衷的赞赏,我们在这场既有高手较量、又有名师指导的演习赛中收获颇丰。
  回来的路上,我和王嫣难掩兴奋,迎着夏末杭城轻柔凉爽的晚风,满心雀跃。原本忐忑紧张的心情,被喜悦与轻松充溢着全身。能有这样一次学习与锻炼的机会,对于初涉职场的我们,不能不说弥足珍贵。第一次的尝试,尽管没有短兵相接的激烈,至少体验了摩拳擦掌的期待,亦是值得纪念与回味的经历。
  路还很长,我们一起前进,每一步都很坚定。
  附我们参加演习赛的几位共同准备的开题陈述:
  先见林还是先见木棗破题陈述
  优秀律师的最佳知识结构应该是“先见林还是先见木”?我们认为,应当先见林后见木。“林”是指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所要积累的广博的知识体系,包括法律知识、及其他领域知识素养及从事专门业务领域法律服务的能力, “木”是指这一“林”中的个体。
  现在,我国律师的职能已远远超出传统的“打官司”的范畴,从合同条款的订立和谈判,到提出立法建议,都有律师活跃的身影,律师的服务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律师在执业中,围绕着权利义务的激辩凸显出辨析法理的严谨,律师运用运筹帷幄的谋略,以博弈的选择协助当事人进行利益权衡,运用睿智的分析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凡此种种,无不证明律师是对多种领域知识集一身的智者。
  从律师业的发展趋势来看,律师应当在某一个或几个领域内具有专长,使这一领域的知识在他自己的知识体系的“林”中成为参天大树,但是如何选择并培养这棵“木”,则应是在对业务较为广泛的实践之后,结合自身条件、法律服务市场的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再进行客观分析而作出的理性选择,只有这样,这棵“木”才有可能成长为参天大树,否则,没有经过这一番历炼,律师所草率选择的 “木”既不可能适合自己,也会使社会对优质法律服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甚至连律师自身的生存都会面临困难。
  经过执业初期的广泛涉猎,可以使律师能够准确定位自己的方向,在解决生存问题之后,以之前对“林”中的经验积累对自己按照专业之“木”的发展作出很好的铺垫,应该遵循“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明训,汲取多个领域的知识营养,如哲学、文学、经济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知识,早日“脱蛹化蝶”,为早日成为优秀律师进行知识和经验的储备。
  我们不否认,在东部发达地区,开始出现了律师专业化分工的现象,但这只是我国法律服务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这种分工也应是在律师实践后的选择,也是应当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厚积薄发”,依靠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较快地成长为某一专业的优秀律师。
  最后,还是以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的胡祥甫律师对律师的定位来作为我方观点的诠释:律师应有文人的儒雅,商人的头脑,军人的谋略。
  因此,我方观点是:构筑中国优秀律师的最佳知识结构,应当先见林,后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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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淑莉,本所律师助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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