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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商  阔步前行
加入时间:2008-11-4           作者:胡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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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顾问”代表致辞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响应政府关于“法治浙江”的号召,抓住《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的契机,针对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的特点,本着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的精神,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服务团应运而生。
  顾问团成立后,积极探索服务模式,热情投身法律服务,采用多种形式,开辟各种途径,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维权护利,在各方面努力实践,取得了不凡的业绩。在此基础上,省中小企业局和省司法厅又共同确定首批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省中小企业局聘请热心公益的优秀律师及其他法律界人士为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顾问,必将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市场经济从管理和制度的层面上讲就是法治经济,在法治精神越来越深入人心的今天,法律在各个商主体、各种商行为中的重要性日益突现。“法”在“商”中发挥作用、完善体系,“商”在“法” 中有序运营、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公益顾问团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平台。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市场反应灵敏、决策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卓越,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竞争优势,但同时,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略逊一筹,有时显得有些混乱和脆弱。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多而普遍,一旦从隐患发展成为现实损害,则触一发动全身,给企业带来深重而久远的灾难。企业的经营风险依靠企业家们的高瞻远瞩,而企业的法律风险则依赖于法律人士的慧眼金睛。律师们的工作就在于为企业进行商业活动,从法律风险分析、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治理等各方面提供全面和有效的服务。
  今天,我很高兴成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顾问中的一员,并荣幸地作为这个群体的代表发言。现在我代表创业创新法律顾问全体成员郑重承诺,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全省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专业而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为实现我们的承诺,我们一定进一步统一认识,巩固信念,端正公益服务的态度;进一步关注企业,加强认识,深化公益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素养,提升自我,集聚公益服务的能力。我们希望我们的努力能为企业构筑井然有序的内部治理结构,营造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为企业铺设良性循环的发展前景,让企业“走出去”、 “站得稳”;我们更加希望我们的努力能为浙江的经济发展锦上添花,为浙江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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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甫,本所主任,一级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复旦大学法学硕士,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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