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中文版
卷首语
金道期刊 >> 卷首语
抓住机遇 顺势而上
加入时间:2014-1-13           作者:胡东迁
分享到: 更多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当代中国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蓝图,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巨大热情。尤其是在此次会议中,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并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发挥律师在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措施。这对翘盼已久的法律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喜讯。作为一名执业律师,闻知这一喜讯后,内心感到无比的振奋和鼓舞!

  律师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曾说过:“律师兴则国家兴——只有律师制度发达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制度才能够更加完善,律师制度的成败关乎国家的兴亡。”中国的律师制度,虽然于北洋政府时期就已产生,但此后由于国家长期处于战争和动荡不安之中,律师制度并未真正得到健康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虽建立了律师制度,后又因“反右”及“文革”被中断了20年。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才得以恢复并发展。可以说,中国律师和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尽了艰辛和磨难,是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缩影。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中国律师人数现已发展到20余万之众,活跃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已成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一支不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律师的执业环境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急待改善的地方,例如:有些执法部门及人员,对律师还存在着偏见、歧视,甚至是仇视,给律师执业设置重重障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打击报复、迫害律师的恶性事件。当然,这其中也有律师自身的原因,律师队伍本身也存在素质参差不齐问题,存在个别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职业的信誉和声誉。故作为律师界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增强职业荣誉感,做到自醒、自律和自强,以赢得社会的尊重,不辜负时代的重托和社会的期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奏响了新一轮全面改革的号角,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进程。中国律师业将又迎来一个新的春天,迎来一个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如何抓住发展良机、做大做强律师业,是摆在我们面前新的重要课题。

  金道所,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走过七个年头。从当时只有十余名律师、名不见经传的一家小所,发展成为一家拥有上百名律师、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其中既凝聚了我们全体金道人的共同心力,更凝聚了各级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广大客户对我们的信赖和厚受。故我们在成绩和荣誉面前,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能沾沾自喜,不能固步自封,更不能不思进取。因为我们与全国一流的知名大所相比,无论是事务所的规模,还是业务拓展和事务所管理等方面,均还有较大的差距,有许多急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更何况,目前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市场竞争不进则退,就会被市场淘汰。“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应紧紧抓住国家全面推进改革这一新的发展良机,励精图治,不断开拓创新,把我们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胡东迁: 本所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浙江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打印此页】【返回
Copyright © 2008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 浙ICP备06043916号 |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 邮箱登录 | 内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