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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法治对话
加入时间:2008-11-4           作者:夏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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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侧记  
 
  编者按:首届“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2007年12月21日在杭举行。作为“法治论坛”的承办单位,本所全力筹备论坛会务之余,更是积极派员参加论坛发言。胡祥甫、朱智慧、王全明、申柱石等律师在论坛的开幕式、演讲、沙龙上精彩发言,其中内容不乏独到见解、前瞻理念和专业解读。本期特将上述讲稿作一汇编,以飨读者。

  2007年12月21日,首届“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杭举行。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学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承办了此次论坛。论坛通过演讲、沙龙等方式,让中小企业代表与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及执业律师就 “中小企业如何做大做强”主题作了一次法治层面的畅快对话。

                 中小企业:脆弱的“脊梁骨”
  省中小企业局透露,截至2007年底,我省中小企业的数量达 113万多家,占到省全部工业企业的99.6%,迄今已为13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就业贡献率高达95.3 %。这一组数据清晰表明,中小企业对我省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可谓不大,将之比作“脊梁骨”亦毫不夸张。
  然另一方面,“脊梁骨”又是脆弱的。全国工商联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而日本企业平均寿命为 30年,美国企业平均寿命更是长达40年。“因为,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弱、名气不大、地位不高,不像大企业那样有话语权;一些小企业怕打击报复,普遍采取‘破财免灾’、‘息事宁人’态度;一些小企业主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从总体来讲,中小企业是弱势群体”,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此番话一出,即刻引起了与会中小企业代表及律师的共鸣。
  湖州长兴某机械有限公司的钱姓负责人便感叹:“近年的宏观金融一调控,一些商业银行反倒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存量、提高新增贷款条件,人为使得中小企业的贷款难上加难”;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恩也说:“对法律,一些中小企业家心不在焉或心存侥幸,一旦遇上重大利益、重大决策时,往往‘赌一把’、‘博一下’,结果东窗事发,企业、企业家落得个‘不能承受之重’,如上海周正毅、广东周伟彬、浙江吴英……一个接一个锒铛入狱。”
                  法律服务:迫切的“大蛋糕”
  “做企业的,没有一个不想把它做大做强。”确如杭州某服装皮件厂陈亚君所言,我省中小企业受此信念的驱动,近些年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如资产、创收等)均保持着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对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孙笑侠点明说 “中小企业愈发展,法律需求愈强烈”,他并给出了一组数字和一个阶段:
以国际贸易为例,我省2002年~2005年遭遇的反倾销案件84 起,金额达15亿美元;2006年上半年遭遇“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特保和保障措施)、美国“337调查”案件10起、技术性贸易壁垒1起,涉案金额3.6亿美元,上述案件多数针对我省中小企业,这刺激了中小企业对法律服务的强烈需求。
  我省中小企业目前正处于由“传统家族制”向“现代企业制(包括现代家族制)”转型的阶段,企业面临从“低小散”向高端化、规 模化、集群化发展的压力,面临的劳动用工、信用担保、上市融资等风险越来越普遍,这促使了中小企业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
  无疑,浙江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市场是一块硕大的蛋糕,一方肥沃的土地,一片希望的田野。这也狠狠撩动了我省法律从业者的心,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智慧律师坦言:从他十年多的公司法律执业经验来看,若真当急迫去切分这一块“大蛋糕”时,又会常感无从下手。因为,一来中小企业迫于诉讼成本而怕打官司,二来中小企业信息不畅而难以聘得适合律师,三来中小企业创业不规范等特殊情况会阻碍法律服务切入,四来中小企业法律缺乏针对性而有时无法可依,于是“企业需求与法律服务之间出现了这种对接难,犹如一层特殊的膜,隔断了两者交融。且从多年实践来看,单靠中小企业或者律师一方或双方的力量,无法圆满解决”。
                  政府协会:用心的“架桥人”
  法律服务缺失,这显然已成妨碍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一块绊脚石。如何搬去这块绊脚石,也就成了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壮大的一项重要工作。据省人大副主任叶荣宝介绍,这些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非公32条”)和《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奠定了法规基础。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在论坛上说,职能部门要合法运用公权力,联合高校、企业、协会等各界力量,采取行政、中介相结合的做法,用心架起一座贯通中小企业与法律服务的桥梁,当好中小企业代言人,反映中小企业要求,维护中小企业权益。
  于是在论坛之前,省法学会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法学的研究平台、法治的交流平台、政策的咨询平台和法律的服务平台;论坛之上,当场确定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等5家律师事务所为首批“浙江省中小企业法律服务顾问所”,为中小企业的重大、疑难、共性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还聘请了50名首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顾问”、组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法律服务团”,为中小企业开展上市辅导、税费咨询、权益维护等公益性或准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可见,破解法律服务对接难问题,我省已开始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我们的初步想法是,以行业协会为依托,逐步建立全省中小企业法律维权网络,开通法律维权热线电话,探索出一条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新路子”,吴家曦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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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家品,本所刑事法律部律师,浙江大学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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