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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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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2014年工作总结(摘录)
加入时间:2015-4-15           作者:黄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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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弹指间,金道所又走过了充实的一年,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律协的关心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和支持下,金道所在人才引进、业务拓展、品牌建设、参政议政、社会公益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果。

  引进人才,金道队伍继续扩大
  金道所的品牌效应不断吸引着各方人才。在过去一年里,金道所共引进了26人,包括李泉良等6名律师、王辰等22名助理。新进助理中,有6位是从法院、检察院、银行辞职而来,16位刚刚从各大院校毕业,绝大多数具有硕士学位。这些新生力量中,有的有海外学习的背景,有的有较丰富的从业经历,有的系院校的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截至2014年底,事务所共有136人,其中专职律师81人、兼职律师8人,助理37人,行政人员10人。
  2014年,金道所与专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享金道品牌,共享客户资源。金道专利代理公司现有人员10余人,在国内外的专利代理和商标申请、知识产权维权、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请等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专长,与金道所知识产权律师形成专业互补,品牌共享,为客户提供了从专利或商标申请、使用到纠纷处理及维权的全程式服务。

  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业务质量及客户层次有所提高;业务创收持续增长,达到7500万元,稳居全省前列

  1.2014年金道所共受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事务2150件,实现业务创收7500万元,比2013年增长17%。
  2.金道所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客户层次有所提高。2014年金道所新增了一批优质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如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丽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杭州市司法局、浙江精工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浙江汇通能源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杭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书画社有限公司等。截至2014年底,金道所共有404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其中有30余家是政府或政府机关。
  3.2014年,金道所在办理破产管理人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胡祥甫律师、王全明律师率领十几名律师共同承接了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两大破产重整案件。该案涉及债务总额近60亿。林罗斌、南秋萍、俞菊明、吴海珍、潘黎等律师组成的团队担任了道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目前3个破产案件正在顺利进行中。
  4.事务所内相关部门律师展开一定的业务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和共赢。如:国际经贸部崔海燕律师与建房部罗弘韬律师团队合作,为奥伯杜瓦模具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厂房拆迁及厂房租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胡祥甫律师与公司部林罗斌律师、刑事部王晓辉律师共同承办了温州立人教育集团董事长董顺生、财务总监蔡大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劳动与人力资源部刘艳芳律师与建筑房地产部黄河律师合作代理了李昕诉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国际经贸部崔海燕律师与公司部邱华律师合作,接受杭州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等委托,办理了委托人与杭州剑波工贸有限公司的确认公司决议纠纷一案。
  事实上,合作可以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锻炼年青律师,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但是我们在这方面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是不够的,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

  金道律师担任各种社会职务,获得诸多荣誉

  1.2014年,多位金道律师入选专家顾问团、被聘为客座教授、理事、专家等:
  胡祥甫律师分别被聘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实务导师、杭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顾问、入选专家顾问团成员;
  崔海燕律师被聘任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黄耀律师被聘为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
  钱雪慧律师被聘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
  童松青律师入选杭州市法学会人才库成员;
  王全明、王晓辉、朱佩芳、何钰萍、秦伟、钱文中、麻策、廖志松8位律师入选杭州市志愿律师库。
  2.2014年,金道律师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执业形象获得了多项荣誉:
  崔海燕律师获得“浙江省优秀女律师”的荣誉称号;
  童松青律师被省律协授予“知识产权宣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方圆律师被市律协授予“2013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荣誉称号;
  钱雪慧律师被授予“杭州市三八红旗手”、杭州市妇女维权及法律援助四星级志愿者荣誉称号;
  赵箭律师荣获“九三学社杭州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先进社员”荣誉称号等等。

  多项措施并举,持续提升“金道律师”品牌知名度

  1.传播法律知识和理念,金道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高。
  2014年,16名金道律师对外授课30余次,为各行各业普及法律基本知识、讲解新法律法规、分析法律热点和社会焦点,不仅为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也使得更多的群体领略了金道律师的风采。
  (1)金道律师继续走向全国法律讲坛。
  2014年4月,黄耀律师应邀赴成都,在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主办的“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暨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司法解释专题讲座”上授课,获得了热烈的反响。同年6月和8月,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再次邀请黄律师在杭州市和长沙市举办的《担保法律实务、担保物权理解适用与担保案件审理暨担保物权司法解释前沿热点问题专题讲座》中授课。
  这些讲座参与授课的老师大部分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科院的权威专家,金道律师与他们同堂授课,充分展示了金道律师的专业水准。
  (2)多名金道律师为政府机构、知名企业、高校学生等授课。
   胡祥甫律师分别应丽水市律师协会、德清县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省律师协会(两次)的邀请,做了题为《请求权基础与诉讼请求》、《法治理念与法治体系---兼谈法治政府与法治企业的建设》以及《律师办案技巧》等的专题讲座。
  王全明律师分别为上城区政府相关部门、正方软件股份公司、浙报传媒、华东医药集团、浙江工商大学法律硕士做了《行政机关民事合同审查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企业合同风险与员工规范履职》、《网络平台如何应对消法新变化》等专题讲座。
  崔海燕律师应光华法学院、萧山法律服务产业发展中心、绍兴市商务局、海宁市商务局的邀请,分别讲授了法律学子的职业规划、企业国际化运营中的风险防控与应对措施、对外贸易法律风险防范以及境外投资项目流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
  黄耀律师为元通集团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要点解读》。
  钱雪慧律师应邀在浙江省第二十九届饭店总经理培训上讲授《旅游法解读和饭店法律纠纷预防》。
  俞菊明律师为杭州市笕桥镇政府、各社区负责人讲授《合同法》。
  张延来律师先后为四川省工商局领导和兰州市政府领导培训班讲授《网络经济监管》和《电商与知识产权》。
  吴海珍律师受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做了关于票据业务法律风险的专题讲座。
  2.以事务所为平台主办或承办大型培训及论坛活动。
  (1)2014年8月15-16日,金道所在湖州东吴开元名都酒店举办了为期一天半的“2014年度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140多家常年客户单位派出近200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会邀请了资深法官及本所律师作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妥善处理企业危机、防范企业管理风险,以及P2P和网络众筹的法律分析与风险防控等各类精彩讲座。晚餐后的红酒主题酒会上,调酒师与小提琴手相互配合,演绎了一场精彩绝伦的配乐花式调酒,客户、律师在随意轻松的环境中畅谈、交流,留下了难忘的回忆。通过此次培训,金道所与客户的交流和沟通更为紧密。
  (2)2014年11月28日,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法学会指导,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承办的第六届“2014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在世贸君澜大饭店举办。论坛主题为“互联网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机遇及风险防范”。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会长、本所主任胡祥甫主持开幕式,浙江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高建明、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俞世裕、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等作了重要讲话,对互联网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提出了期望与要求。开幕式后,各领域专家及资深律师作了演讲,本所申柱石律师发表《电商企业融资与法律模式选择》主题演讲。
  本次论坛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来自全省企业界、律师界的代表,以及省贸促会、湖南商会、丽水商会、永嘉商会等相关代表参加,人数达200多人。与会者对本次论坛给予了积极评价。新华社、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浙江法制报、中国经济时报、天下网商近10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3)2014年9月12日,由芝加哥中国商会、美国GoldenSun会计师事务所、美国SC地产集团联合主办,本所承办的“美国商业和商住混合类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和前景讲座”在本所举行。
  3.成功举办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及评选活动。
  为鼓励律师总结成熟的法律服务经验,开拓新业务领域,金道所于2012年举办第一届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及评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为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第二届法律服务产品评审活动拉开帷幕,18个法律服务产品参与评选,涉及电商和互联网、破产重整、政府法律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刑事风险、私募债、民间借贷、投资移民、房地产信托融资、商品房交付、大宗商品贸易、特许经营、涉外知识产权、企业员工经济犯罪等领域。2015年1月23日,13个产品的研发者进行了精彩的产品宣讲,现场气氛热烈。
  4.通过新闻媒介、网络媒体及金道微信平台,金道律师发表专业评论;同时金道律师承办的部分案例被媒体广泛报道。
  (1)2014年度金道律师频频亮相于电视台、报纸及网络媒体,接受专题采访或担任点评嘉宾。
  胡祥甫律师接受《杭州日报》采访,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发布,对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发表了意见。
  崔海燕律师接受《浙江法制报》的邀请,参与马航失联事件引发的法律讨论,继续担任了2014年度《新闻大直播》特邀律师。
  王晓辉律师在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九点半》栏目中解读宁波医生闹市区驾车撞人案;应新华社浙江分社等多家媒体邀请,对发生在杭州保俶路上的卡宴车撞死夜宵摊主案进行点评。
  钱雪慧律师应邀参加市妇联“女人家圆桌会”视频咨询活动并受邀参加杭州电视台《我们圆桌会》节目。
  童松青律师应浙江经视频道邀请,对中都百货老板失踪案件进行点评。
  黄耀律师应《浙江法制报》的邀请,对杭州联合银行客户巨额存款被非法占有案件进行点评。
  冯嘉律师、王冰洁律师分别接受浙江电视台影视频道、法治周末的采访等。
  (2)2014年10月金道所建立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传递事务所的重大新闻、业务动态及新法等资讯。金道律师利用微信公众号,就法律热点问题及时发表专业评论。
  (3)金道律师的典型案例也被媒体广泛报道。
  《浙江法制报》报道了黄河律师办理的阿迪达斯公司被侵权一案;黄河、刘艳芳律师因承办李某诉浙江某职业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被北京体育卫视等多家媒体采访;吴树林律师办理的丁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湖州日报》头版报道;姚杰律师代理的陈某某招摇撞骗罪一案,被1818黄金眼、阿六头说新闻、都市快报等六家新闻媒体报道;马利锋、周忠伟、廖志松等律师代理的案件也分别被不同媒体报道。
  5.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为政府及司法机关建言献策。
  (1)胡祥甫律师作为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委员、“法治杭州”专家委员,对《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等10多部地方法规的制定或修改提出意见、建议。
  (2)崔海燕、于振芳律师参与《浙江省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办法》及《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立法论证会。
  (3)钱雪慧、徐杨超律师对《杭州市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4)来晓明律师在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举办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研讨座谈会上提交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若干意见建议》。
  (5)王晓辉律师参与起草《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律师参与审查逮捕诉讼活动的工作意见》。
  另外,在2014年2月举行的市人大第四次会议上,胡祥甫律师作为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更好保护千岛湖水资源、合理安排用水的建议》等四项建议,得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重视。
  

  金道律师不断进行业务学习和理论研究

  1.事务所定期举行沙龙活动,解读新法,分享办案经验。
  2014年度,在黄耀律师的组织下,金道所各部门先后主办或协办法律沙龙活动八次,主题包括:新三板挂牌业务介绍、如何揭开“非法集资”的面纱、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赔付问题、律师形象礼仪及客户拓展维护之细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理解读、法院执行问题中的实务问题、新加坡上市与投资环境介绍、我国司法鉴定的沿革、机遇和挑战以及鉴定意见质证策略与技巧。
  2014年度沙龙主题新颖,内容切合律师工作实务,授课者既有法院、鉴定机构等的外聘专家,也有本所的资深律师和业务新秀,沙龙的含金量和效果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已成为金道人学习、交流和提高的重要平台。
  2.积极参加境外留学或培训。
  崔海燕律师参加2014年第二届中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包括10天在北京有关跨境并购的集中培训,以及在西班牙马德里为时6周的培训。因成绩优异得到全国律协领导好评;张子年律师在获得英国的博士学位后,于2014到新加坡商学院继续博士后的学习和研究;俞菊明律师参加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的培训、参加香港贸发局组织的以金融投资为主题的学习。
  3.参加各类讲座、培训班,学习新知识。
  2014年度,江力、陆婕律师等30人参加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举办的股权众筹、股权转让、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与风险防范专题讲座、浙江省贸促会外贸实务培训等培训。
  4.理论研究成果显著。
  我所律师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理论联系实际,撰写了多篇论文发表于权威法律期刊,或参与编写书籍,理论研究成果丰硕。
  由市律协编撰、胡祥甫律师主持编写的《律师业务风险指引》一书已刊印,王晓辉、张雯、陈云丰、顾炳鑫、姚杰、赖振华律师参与该指引刑事部分的撰稿。
  李冰冰律师的论文《票据除权判决后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救济》发表于《中国律师》2014年第8期;
  王晓辉律师的论文《自侦案件会见之乱象、批评与破解》获华东律师论坛三等奖;
  南秋萍、李阳律师撰写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效限制的效力》,发表于《中国律师》2014年第9期;
  张子年律师撰写的《新加坡证券市场二次上市政策分析》发表于英国学术期刊《公司律师》(COMPANYLAWYER)2014年第3期,《中国破产重整现状及问题》发表于该刊2014年第6期;
  申柱石律师撰写的《P2P网络信贷服务中介公司的法律风险分析》荣获2014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三等奖;
  马齐林律师撰写的《基于电子商务视野下的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众筹:美与险并存的风景》分获2014年浙江省中小企业法治论坛征文二等奖和优秀奖;
  史源律师负责的调研课题《我市动漫产业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荣获民盟2013年度宣传调研信息工作三等奖。
  作为事务所重要的宣传载体,本所内刊《金道律师》全年共编印两期,刊登24篇文章;电子刊物《金道法讯》全年共制作十二期。《金道律师》及《金道法讯》印发(邮发)给400多个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及1500多位党政、司法机关等各部门的领导与朋友,获得广泛好评。
  5.参加律师论坛、发表主题演讲、参加并主持研讨会。
  胡祥甫主任、南秋萍以及张延来、何钰萍等律师参加了在义乌市举行的“第四届浙江律师论坛”;申柱石律师受邀参加“湖州市重点企业海外投资经验交流会”;崔海燕、申柱石律师组织并主持“从英美及香港公司法角度解析中国公司法之修订”专题研讨会;崔海燕律师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涉外投资业务委员会主任主持“香港国际仲裁专题研讨会”;张延来律师参加电子商务法国内外专家论证交流会、电子商务法立法框架及疑难问题研讨会;何钰萍律师参加香港国际仲裁专题研讨会等。

  金道律师承办了大量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效果

  2014年,本所律师承办了大量兼具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案件,以丰富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举例如下:
  1.诉讼业务
  刑事辩护领域:
  (1)胡祥甫、林罗斌、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温州某教育集团董事长董某某、财务总监蔡某某非法集资50多亿元一案,系全国最大的非法集资案,最终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采信了律师的意见,没有以集资诈骗,而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性,两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6年。
  (2)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潘某某涉嫌行贿案、陈云峰律师办理的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等案件,办案机关最终作出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决定。
  (3)王晓辉律师承办的林某某涉嫌行贿、挪用公款一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在“多次挪用”且金额达35万余元额情况下适用缓刑;张蜂律师承办的赵某某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受贿35.2万元,一审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只认定其中的5.2万元为受贿;顾炳鑫律师承办的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金额9000多万,被告人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民商事业务领域:
  (1)胡祥甫、王全明律师作为原告浙江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诉被告沈某某确认(委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合同无效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采纳了原告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合同无效并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
  (2)胡祥甫、崔海燕、于振芳律师作为原告浙江某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诉被告江苏某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判决原告胜诉。案件难点在于在建船舶的抵押究竟是船舶抵押,还是属于原材料、设备的动产抵押,最终律师选择动产抵押的思路进行确权诉讼,获得胜诉。
  (3)崔海燕、王辰律师代表永康市某工贸有限公司应对美国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通过与美国律师的共同协作,最终与美国环保局达成和解协议,使企业免受高额罚款处罚。
  (4)黄耀、周蕾、冯嘉律师承办的聂某某与杭州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案件针对股东拖欠资本金和公司后续追加投资款项的情况,采用分步解决的方式,首先从股东受让股权未支付相应对价作为切入点,通过一审二审的艰难诉讼,终于获得满意结果。
  (5)吴海珍、何钰萍律师作为林某某、孙某某的代理人与绍兴县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在林国柱、孙金富一审、二审均败诉的情况下,通过向高院申请再审,最终获得胜诉。
  (6)吴树林律师代理的湖州某某水泥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纠纷案,涉及湖州市政府重点形象工程,市主要领导非常关注2股东人数众多,涉及利益较大3部分股东具有较强的不满心理,影响稳定。在律师引导下,股东会决议走法律途径,诉讼解决争议,使双方的对抗走向缓和,最终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7)来晓明律师和方圆律师代理的永康某某企业与永康市政府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案情复杂,历时一年多,代理律师作为企业和政府的沟通媒介,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支持地方环保之间寻求平衡,实现共赢,目前已取得良好的效果,律师工作得到各方认可。
  (8)张延来律师代理被告网络卖家盛某,专利侵权及专利无效案,用淘宝快照这一新型网络交易电子证据将对方专利全部宣告无效。
  行政诉讼领域:
  朱宇亮律师代理的毛某某等原告不服绍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结果一案,在绍兴中院驳回的情况下,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依法改判,判令绍兴市人民政府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非诉讼业务
  (1)俞菊明律师为某某(中国)有限公司慈善基金会设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浙江省某某慈善公益基金会的设立是客户某某物流集团在企业获得巨大发展时回报社会的方式,也是社会商业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与企业设立不同的是,基金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同时对原始基金有着严格的最低数额实缴要求。在设立中,除文本工作外,律师更要注重设立慈善基金会的初衷,并帮助梳理基金会的可持续化和基金财产安全方案,包括基金会的理事会,监事组织架构,建立完备的财产管理制度和公益事业支出制度,并持续督导以使基金会每年公益事业支出符合管理条例规定,有资格申请捐赠免税资格认证。在设立中,律师也以另一种方式参与社会公益的发展。
  (2)南秋萍、邱华律师为温州某某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侵占3亿多国有资产一案善后事宜处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提出多套处理方案,并通过精准分析,协助当事人选择了最优方案处理善后事宜。
  (3)茅玮民律师为日资某机械公司提供普通清算的全程咨询及代理服务。该企业的清算涉及到增资,员工解雇及补偿,厂房搬迁,设备变卖等一系列问题,茅律师及其团队利用语言特长和数次处理企业清算的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4)罗弘韬、陈丽媚、苏小为律师为杭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房地产公司提供项目开发法律服务,包括受让土地、开发建设、预售、交房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我们在这里提到的诉讼、非诉讼案件只是金道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一部分。各级法院、仲裁委员会的庭审现场,各大项目的谈判桌前,都活跃着金道律师的身影。金道律师付出的是汗水,收获的是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让我们以这些成绩为新的起点,创造更辉煌的业绩!

  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金道所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不仅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客户利益,更有一批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律师,他们的爱心行动感染着周围的群众,温暖着社会弱势群体,也传扬着金道精神。
  1.崔海燕律师团队连续第五年参加省商务厅全省巡回法律服务月活动。
  2014年7月23日至25日,崔海燕、江力、于振芳、陆婕律师共同参加了省商务厅组织的“外贸预警示范点法律服务月”活动。他们先后赴常山、金华、武义、浦江四地的外贸预警点,为当地企业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2.多名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咨询。
  2014年度共有14名律师参加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工作,11名律师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为民服务月”电话法律咨询服务。通过杭州法律援助网,吴贤德、秦伟、朱佩芳等承办了17个民事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3.方圆律师参与了杭州“7•5”公交纵火案伤者处理与协商赔偿事宜,历时半年,取得较为满意的成效。
  4.苏发德律师为留守儿童现实生活的纪录片《童年》拍摄制作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5.钱雪慧律师参加杭州市妇联组织的禁毒宣传活动,到看守所开展普法教育。
  6.朱佩芳律师参加杭州市老龄委举办的敬老法律服务活动。

  党建活动卓有成效

  1.2014年5月28日,光明日报赵婧等党建专家及市委组织部领导莅临金道律师事务所专题调研党建工作。
  2.2014年5月,金道所党、团支部组织人员参加市律协举办的全市律师羽毛球赛,金道所获得团体第三名。
  3.2014年7月9日,金道党支部发出《关于为“7.5公交车纵火案”伤者献血之倡议书》,多名律师积极献血、献爱心。
  4.2014年7月27日,金道党支部、团支部开展“走进儿童福利院、献爱心捐助活动”,为杭州儿童福利院的孩子们送去温暖。
  5.2014年12月14日,金道党支部、团支部组织“西湖健康绿色徒步行”活动,享受西湖美景,锻炼健康体魄。
  6.2014年12月24日,金道党支部、团支部开展“平安夜歌友会”,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用歌声度过平安夜。
  7.2014年12月26日,金道所召开2014年全所政治学习大会暨党员大会,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精神。
  8.2014年-2016年,金道所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学校共建金沙民工子弟学校期间,金道所出资设立“金道奖学金”、“特困家庭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扶困难学生。
  此外,金道党支部还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省、市律协的相关活动,吸纳、考核新党员,扶持团支部和团活动等。坚持党建与所建并举的方针,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活动。

  行政工作井然有序

  金道所取得上述成绩,除了全体律师及助理努力工作外,还离不开行政团队的配合。
  1.行政团队积极协助事务所组织和举办大型活动,如常年客户培训班、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论坛、全所工作会议、法律服务产品评审会、九寨沟旅游、律师体检工作等。
  2.多次接待领导和嘉宾的莅临指导,如接待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司法局吴声华局长一行、市委两新组织党建处及新华社浙江分社领导、西湖区人民法院程建飞院长一行等。
  3.严格按照事务所规定,履行利益冲突审核、收结案及合同档案管理。全年金道所行政共办理收案登记2150件,比去年增加28%;共上交归档合同1605份,比去年增长24%;共收到律师上交归档案卷850册(含历年)。
  4.联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包括向司法局律管处上报人员业务数据;负责市法援办及市政府有关法律援助、信访工作的人员安排及落实;协助完成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金道所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
  5.及时更新网络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6.规范前台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职能。
  除了上述事项,行政工作还包括财务收款结算、客服、品牌维护、投诉协助工作、人员进出的手续、案卷归档等非常繁杂的工作,在此不一一列举。总之,行政团队通过分工协作,行政联系会议制度以及每季度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努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保障了事务所各项工作有序、有序运转。

  2015年,任重道远!2015年,全体金道人,整装待发!在互联网的新时代,我们要更加努力、更加高效,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只争朝夕。相信在新的一年,金道人一定会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从改革中获取发展的新动力,为将金道所建设成为一家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事务所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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