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中文版
卷首语
金道期刊 >> 卷首语
合作、分享、创新——互联网思维启迪金道未来之路
加入时间:2015-4-15           作者:王全明
分享到: 更多

  2015年新年伊始,金道所管理团队进行了重要调整。创始合伙人、事务所首任主任胡祥甫律师新任首席合伙人,继续掌舵事务所大局与发展方向;本人与崔海燕、罗弘韬、申柱石、王晓辉等五位高级合伙人组成新一届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并从胡祥甫律师手中接过主任这一岗位的接力棒,任重而道远。
  金道所经过近十年耕耘,已逐渐发展为地区大所、省内名所。2011年底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使金道上下充满信心。2014年底事务所虽然发生了一些人员变动的波折,但不会改变事务所发展的大势。相信在首席合伙人胡祥甫的指导下,新一届管理团队能带领全体金道人传承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和客户,履行自己的时代使命。
  互联网思维是当前的一个热词,也有很多的诠释。我理解其中“合作、分享、创新”的精神,应是该思维的精髓,与金道所今后发展之思路不谋而合。
  事务所各部门、团队、律师应当以更为开放的思想,开展业务合作,形成专业互补、时间互补;与外部机构亦要加强合作,共同提升业务能力,互补业务范围;律师与客户之间要加强合作,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我们也应该更加懂得“分享”,形成分享业务和分享成果的默契,分享经验、分享市场的胸怀,与客户之间,要分享双方发展的各项机遇,相互协作。
  创新是金道所未来的动力。事务所今后要更加重视创新,通过制度创新,组合出更好的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业务创新,总结出更符合客户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通过渠道创新,结合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普及,创造出更便捷的服务方式。
  金道律师亦将一如既往地肩负社会责任,为促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金道律师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走专业化之路,守信如金、为业载道。金道律师将一如既往地以客户满意度为宗旨,力争为客户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之道。孔子曰“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金道律师始终要严以律己,规范执业,做行业的优秀标兵。
  “欲达者,吐故而纳新。欲强者,明故而创新。”站在时代前行的潮流中,金道人将在继承既有的服务经验、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创造新辉煌。

王全明:本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民商事业务委员会主任。

 
打印此页】【返回
Copyright © 2008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 浙ICP备06043916号 |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 邮箱登录 | 内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