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1月,于2006年4月即成立了金道所党支部。支部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立足行业特点,坚持学习创新,不断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不断推进支部各项建设。经过三年多的发展,金道所党支部建设趋于完善,特别是2008年省司法厅副厅长葛炳瑶同志联系指导我所党建工作以来,我所党员律师在理论学习、业务拓展及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以党建促进业务发展,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越来越凸显。2009年4月被杭州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今年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再创佳绩。
一、结合行业特点,健全组织,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2006年事务所成立之初,党支部仅有5名党员,目前,金道党支部党员人数已达27名,约占事务所在职员工总人数的41%;尤其在高级合伙人中党员更是占了半数以上。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党支部进行了换届,从青年律师中选拔了党员信任,业务过硬的党员律师王晓辉、邱华进入支部委员会,充实了组织力量,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金道所党支部在书记王全明的领导下,在各项工作中尤其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都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事务所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采用了以下多种形式积极落实学习活动 1.积极参加由杭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学习活动; 2.定期组织全所人员举行集体学习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在学习会议上,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时参加,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并且组织大家积极开展讨论。 3.采取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按业务部门成立学习小组。给各学习小组发了学习文件,要求事务所所有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抽出足够的时间学习研究这些学习材料,并且为了深化每个人的学习,要求部门学习小组成员之间经常讨论,共同提高。 (三)学习内容完整。从学习内容来看,学习过程中,事务所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十七大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各次全会的会议文件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周永康同志、孟建柱同志、吴爱英部长的相关重要讲话等学习资料,还学习了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充分掌握了文件精神。且党支部还寓教于乐、借助刊物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抓住时政热点组织展开学习。
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事务所科学发展、和谐创业 (一)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争做业务工作的“排头兵”。党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金道所党支部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要求,全所党员律师应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事务所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作为律师行业,法律业务拓展是党员律师体现先进性的重要方面。在近几年的时间里,金道所党支部及党员律师在业务拓展方面,充分展示了先锋模范形象,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既实现了一路领跑事务所发展的目标,又为事务所争当全市“领头羊”积聚了力量。 在业务拓展中,2006年,在事务所创收的1100万元中,党员律师创收800余万元,所占比例高达72.6%;2007年,事务所创收的1702万元中,党员律师创收1064万元,比例达62.5%。2008年,党员律师共创造业务收入1586万,比上年有大幅的提高,三年平均来看,约占全所人数1/3的党员律师创造了全所2/3的业务收入,充分展现了律师党员的先进性。 2.写文章、出刊物,提升事务所文化品牌建设。金道律师事务所创办了所刊《金道律师》,编辑工作全部由党员律师胡祥甫、崔海燕、夏家品承担,广大党员律师积极投稿,提升了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受到了各届的好评。胡祥甫同志在中国法学会首届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胡祥甫等同志的《不动产转让受限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物权法与百姓生活》分别在《中国律师》、《杭州研究》上发表,党员陈明所撰写的《一起受贿案彰显出的法律正义》在《中国律师》上发表。党员律师王全明等人参与编写的《中小企业创业经营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和《婚姻与家庭案件律师实务策略》书籍通过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3.党员律师争当行业先进和表率。事务所党员胡祥甫担任了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胡东迁、崔海燕、王全明等同志分别担任相关业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成为了行业表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党员胡祥甫同志荣获“浙江省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杭州律师行业建设杰出贡献奖”,党员王全明同志荣获“杭州市十大公益律师”荣誉称号,党员崔海燕同志荣获“杭州市首届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党员律师王晓辉被司法系统评为2008年度“青年岗位能手”和杭州市“保护明天行动”先进个人,党员律师夏家品担任了杭州市律师协会团委委员。金道所党支部被评为了杭州市司法局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党支部积极向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提出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金道所支部不仅注重事务所律师和助理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同时关注金道所的建设和发展,以促进事务所的发展和完善为己任。党支部利用自己的先进性,提出了一系列事务所建设和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包括青年律师的培养方案、律师之间定期的业务交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事务所团队化建设、以及提高事务所行政效能等方面。这些合理化意见多数为事务所合伙人会议采纳,在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了对青年律师和律师助理的支持 一是加大活动支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党支部专门争取到活动经费8000元。支持青年律师举办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增强凝聚力。每次活动不仅党员律师参加,事务所其他成员也被邀请,让全所人员感觉到,党支部在切实的为大家服务办事。今年以来举办了祭扫革命烈士墓、嘉兴南北湖旅游、篮球联谊比赛、桌面游戏、茶话会讨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二是加大业务支持。在拓展业务中,一批经验丰富的党员律师还重视发挥传帮带作用,不仅自创丰收,还不忘培养年轻党员律师,照顾非党员律师,发扬奉献精神,给事务所乃至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良好的榜样作用。如老党员胡祥甫同志,他通过业务合作、办案指导等诸多方式,帮助、指导年轻律师(包括党员和非党员)成长。全所年轻律师均不同程度受益于该律师的指导与帮助。 三是加大学习支持。事务所为培养青年律师,采纳党支部建议,专门设立了培训基金。鼓励大家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目前,我所5000元以下的培训学习,事务所全额报销;5000元以上的培训,事务所承担50%培训费用。为事务所律师成长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 (四)党支部领导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支部在2006年9月成立,到目前团员人数已发展至16名。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团支部顺利完成了事务所以及党支部交给的各项活动,充分的提高了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了团的组织生活,加强了青年对事务所和党组织的热爱和支持,在事务所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2009年5月,金道所团支部被评为杭州市司法局先进团支部。
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力所能及的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1.为人民政府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胡祥甫律师担任了省地方立法专家库成员及市政府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王全明律师一起被聘任为杭州市政府信访顾问团成员。胡祥甫律师更是先后为金华市、丽水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浦江、庆元、龙泉、景宁、云和、玉环、温岭、路桥、临海等县(市、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了题为“依法治理、转危为机、重振辉煌”的讲座。胡祥甫、钱雪慧律师还先后陪同杭州市市长蔡奇、上城区区长陈红英接访群众,获得好评。其他党员律师在为杭州市政府信访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尽了责任。 事务所党支部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还严格按规定指导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案件,2009年以来就指导了事务所办理的5.7交通肇事案及8.4交通肇事案等数起社会影响巨大的重大敏感案件,为配合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贡献了智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2.事务所积极组织律师进入社区开展义务法律服务。事务所党支部与翠苑一区社区签订“常年义务法律咨询协议”,每年都组织1-2次活动走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还在社区低保户朱彩娟老人重病时,帮助落实子女赡养问题,以及协助社区协调处理楼层间漏水等邻里纠纷。广大社区群众对此十分满意,对事务所表达了诚挚谢意。 3.事务所党支部还组织全所律师依靠自身的职业优势,寻求诸多途径投身公益事业,奉献爱心。 每年“六一节”,党支部都组织人员前往儿童福利院,看望那里的孤残儿童,给他们带去了慰问金及礼物,并且和儿童进行交流。事务所律师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参加公益诉讼,帮助困难群众。如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期间,为癌症晚期病人陈某免费代理医疗事故诉讼,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在她病逝前获得了赔偿,安慰了病人和家属。党员律师方圆还受邀参加了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杭州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中心述职评议会议,就如何推进法援工作向两部门提出了建议。初步统计,所里的党员律师免费代理困难群众案件已有10多件,充分展现党员律师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良好形象。 金道所党支部虽然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总的来说,我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道路上也还只是刚刚起步的小学生,需要在上级党委、行政领导、行业协会的指导下,边学习边实践,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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