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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国际化风险及防范
加入时间:2009-7-9           作者:李俊凤/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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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服务贸易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得到明显的提升:1982-2005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增长到3.3%,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由0.7%增长到3.1%,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服务贸易规模居发展中国家之首。①而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的浙江省,依靠特有的活跃的民营经济,我省在开展服务贸易方面亦初步显现出自己的外向型特点,在服务贸易外包和离岸贸易中已有一些优势产业中的企业成功抢占海外市场。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从国际经济层面上讲,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体系仍有待完善,对于在海外市场从事服务贸易的中小企业而言,在争取市场份额和利益的同时,更应注意有效地防范相应的法律风险。

  【典型案例】
  承揽阿联酋建筑工程 注重防范法律风险②
  我省一建筑企业A公司在承接位于海湾地区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的一高档酒店建筑工程项目中,以自己成功的建设经验和业绩赢得了总承包商B公司的认可。经双方接触,A公司被B公司确定为基础工程建设项目的分包人,负责酒店基础工程部分的施工项目。B公司将分包合同文本传给A公司,要求和A公司签订合同。
  A公司接到合同文本后,马上咨询了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经承办律师初步判断,该合同中约定在阿联酋当地施工,涉及当地诸多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律师事务所为此专门组织了律师服务团队,由该所资深涉外业务律师和公司商务律师组成团队,集体对该合同文本进行调查、分析和论证。经过律师分析,对于A公司而言,该合同文本尚有多处条款需要进一步明确,如施工过程管理(甚至包括施工用的水、电的配给)、劳动合同制度、税收、工程费用结算方式、工程质量及商业保险等诸多问题。涵盖行政管理、劳动、税收、外国人入境、居留、金融等多类法律制度,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能会给A公司的合同履行带来困难和风险。
  律师团队为A公司出具了法律咨询意见,对上述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给出了专业、符合实际的建议,A公司据此同B公司做进一步沟通谈判,完善合同文本。

  【法律评析】
  毫无疑问,各国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关于外国企业在国内从事服务业的法律规范亦存在很大的不同。同时应认识到,服务业的开展,不仅涉及到商事法律,而且受到当地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如行政法、劳动法等。所以,对于服务业的法律问题应全方位、多角度地分析,尽可能地将各种风险予以排除和化解。鉴于国际服务贸易多种多样,其法律风险大相径庭,难以归类,因此本节仅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风险作一阐述,希望能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本案中,服务贸易输出国的公司应主要注意防范以下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履行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风险防范
  (一)在迪拜承接建设工程的市场准入
  应依据当地的有关法律确认A公司是否具有承接建设工程的资质,作为涉外服务贸易合同的当事方是否需要办理有关行政管理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施工人员涉及的劳动法律问题
  各国一般都将劳动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由国家专门立法进行调整,并且这些立法具有排除或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如投资企业违反劳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很可能会对合同的履行甚至会对企业在当地的营销形象造成损害,严重的会导致当地市场的丧失。所以应对当地劳工法律进行较为全面的了解,主要包括如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水平、加班工资、法定假期及假期工资水平、工作条件及安全保障措施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另外,对工程项目中本地劳工数量的比例以及是否要求为外籍劳工投保强制健康保险等均需查阅当地的法律。

  (三)当地财税方面的法律风险防范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财税方面的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差异。如拟在当地从事服务业,亦应对财税方面的规定进行较为全面的调研,涉及的内容应涵盖是否存在外汇管制,成本核算、可排除在应纳税额范围内的款项种类、比例、涉及的税种、适用的税率,是否可取得税收优惠或免除及取得的条件和程序,其他可合理进行避税的方式、途径等都应当有较为详尽的掌握。同时亦应了解我国与服务贸易输入国是否存在双边税收协定,在税收抵免方面是否有特殊的规定,防止因双边税收管辖权未能有效解决冲突而给自己增加额外的税收负担。
  另为化解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有些国家专门立法要求外资参与的项目必须进行专项投保,因此服务贸易输出国公司对保险的要求也应进行了解,如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要求投保的险种和最低保险额度等规定。

  (四)环境管制风险
  现在各国都较为关注环境问题,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噪音、粉尘、污水、废弃物的处理等环境问题,同时施工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所要求的环境达标水平,都需要事先了解和掌握,这不仅影响到合同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而且与A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能通过验收息息相关。

  二、合同签订履行中的约定性法律风险防范
  (一)应约定我方从业人员进驻现场施工的细节,防止对履行合同期限及履行行为起始时间约定不明造成法律风险
  由于A公司在迪拜从事的是建设工程业务,考虑到服务种类的特殊性,必须由我方人员参与施工。对方为防止因A公司人员签证的迟延办理而造成的合同履行期的推迟,要求在合同中对我方进驻人员签证时间等问题予以约定。A公司应当就此事项与对方进行谈判确定,尽量保留较大的空间,以防止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同时,考虑到伊斯兰教对信众的生活起居、饮食等方面等的特殊要求,很多细微之处亦应尽到专门的注意义务。
  (二)关于设备进驻现场的约定
  有些施工设备需要从我国运抵迪拜,清关手续由谁办理、设备从海关运抵施工现场的费用如何处理都需要进行约定,防止双方因约定不明而产生争议。
  (三)工程设计变动的处理
  因施工过程中设计的变动而造成建设工程工程量的变化属正常现象。为防止因此引起的争议,应对这一情况进行约定。所以,律师建议A公司应和B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因修改工程设计导致的工程量的变化作出事先约定,主要包括如何处理增加或减少的施工工作量、如何结算工程款等。
  (四)工程验收环节风险的防范
  工程验收涉及对施工数量和质量的检验,它影响A公司的合同履行是否符合约定,也影响A公司是否可以按时足额取得合同价款。所以建议A公司在合同中对工程的验收部门、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及验收过程中发包方的配合义务进行约定,防止因各方理解不一而出现纠纷。
  (五)防范结算风险
  对工程款的计算方法、总价款应进行较为细致的约定,包括工程费用以全包的方式进行结算还是以其他方式进行结算。施工环节在计算工程款过程中的相应处理方式、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期限;结算的外汇种类;分次结算的,每次结算时A公司所要提交的具体结算依据(包括文件资料的种类和内容);对方迟延支付所应承担的责任等。上述内容都应予以详细约定,防止结算风险。

  【防范策略】

  一、了解、重视国际服务贸易输入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各国法律规定存在一定差异,在对外服务贸易中,应注重对服务贸易输入国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查,充分了解在当地从事服务贸易可能受到哪些法律法规的调整。应当咨询具有专业知识的涉外律师,尤其要咨询输入国关于外资、劳工、知识产权、税收、外汇管制、环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由此可以在制度层面对服务贸易的风险予以防范和控制。

  二、把握合同细节,力争消除产生纠纷的隐患
  有些企业急于开拓海外市场业务,对合同条款的细节不是非常在意,而一旦出现纠纷,当发现合同中的约定对自己不利时,为时已晚。由此,在海外开展服务贸易活动中,应逐字逐句地审定合同条款,尽量地多考虑一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出现争议。也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查,将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三、增强证据意识,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应注意收集和整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合同文本、各方往来的函电或记录、政府颁发的行政许可文书、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报表、记录单等相关文件,并应妥善保存。遇有纠纷可作为重要的证据,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尤其是要增强证据原件意识,能获得文件原件的尽量制作成原件,或尽量对某些既存的事实进行书面的确认。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出具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报告,以专业的视角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风险分析,以期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风险的最小化。

  从全局看,毋庸置疑,我国民营企业跨国经营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问题。民营企业如何克服困难,抓住“走出去”的战略机遇,积极开展跨国经营,已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目前随着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部分新兴服务贸易领域加快发展,出口增速正在赶超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已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但也要看到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总体仍比较落后,还存在着结构不平衡、市场较为集中等问题。在当前服务贸易将要大提升、大发展过程中,尤其要关注企业国际服务贸易中两方面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一是企业内部的管理风险,二是来自外部的,即东道国的法律风险。只有如此,才可以使我国服务业真正能以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态势,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继而赶超发达国家的水平。

  在海外从事国际服务业符合当前经济发展的潮流,不仅可以使企业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也可以在与发达国家同业竞争中取长补短,增强竞争实力,赢得更大的市场,取得更大的发展,尽快缩短我国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差距。浙江省的现代服务业近几年发展仍相对滞后。据2006年的统计,“国际服务贸易出口与国际货物出口的比例为1:19,低于全国1:9的水平。在总量上,我省国际服务贸易总量仅为全国的4%左右,低于国际货物贸易在全国7.9%的比重;与全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最快的上海相比,浙江也仅相当于其19%。”③服务贸易出口水平偏低,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在促进我省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专业律师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专业律师的重要性,并不是简单地表现在和争讼对方对簿公堂,唇枪舌剑挽回企业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帮助客户评估风险、防范风险,增强客户的风险防范意识,以较小的投入化解可能遭遇的巨大风险,避免风险的出现。④

  四、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协调作用,有效防范风险
  中介组织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无疑起着政府不能代替的作用。如行业协会、商会等立足于业内,对本行业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有较为全面了解,在为企业提供各种经营信息、法律风险提示方面也能发挥自身的独特作用。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角度来看,应当大力增强中介组织这方面的功能。⑤同样,在进行出口服务贸易的同时,中介组织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应建立良性的信息沟通机制,使律师为有意向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的企业提供符合需要的法律服务。我们还应当认识到,当前各国对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制还是较为严格的,所以,对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的了解是非常必要的。在搭建这种机制之后,能从根本上避免中小企业界在从事国际贸易领域中,因为对法律风险的认识不足,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通过行业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信息交流平台,在这个双向交流机制中,既能使有关法律资源通过协会进行集约化整合,并将其效用放大后,提供给所有有类似需求的企业;也能使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通过专门的企业间行业协会能进一步了解不同行业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为企业“量身订作”法律服务。通过这两方面的协作和沟通,使得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也更有效果,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法律风险。

*李俊凤,本所国际经贸法律部律师,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白  龙,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
①参见我国商务部发布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http://202.123.110.5/gzdt/2007-12/07/content_827513.htm,2008年3月10日访问。
②本案例改编自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的事务,由李俊凤律师与白龙整理。改编案例不同于实际案件,请勿对号入座。
③《浙江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和表现》,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local/2007-11-22/11549.shtml,2008年3月12日访问。
④参见千古洲:《律师:风险评估师———兼评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五个一工程”》,《中国律师》2006年第9期,第30页。
⑤参见严建苗、陆菁:《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出口发展与制度创新》,《国际贸易问题》2004年第12期,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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