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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品牌优势 再创金道辉煌——2010年度工作总结(摘录)
加入时间:2011-6-16           作者:胡祥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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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相当给力的一年,不仅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金道所创设的第五年和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总结年,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省市两级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的关心和支持下,全体金道人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锐意进取,团结拼搏,稳步前行,实现了金道发展的新跃升,呈现出规模继续扩大、业务不断深化、发展更加强劲、品牌不断提升的良性发展态势。  

  一、专业化和团队化相得益彰

  2010年,我所已形成9个业务部门,涉及民商、刑事、公司、国际经贸和投融资、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侵权、劳动等专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团队化运作”的模式逐渐显示其强大优势,取得了喜人成绩,业务创收保持继续增长的强劲势头。

  2010年金道所共受理案件1404件,其中刑事案件142件,民商事行政案件723件,非诉讼案件335件,法律顾问单位204家,创收目标是3600万元,实际创收达到4100多万元,比2009年增长约35%,创收位居杭州市第二位,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605万元。

  金道所坚持“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之道”的执业理念,始终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不仅办理了一批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影响力案件,还承办了一批有质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并发展了45家新的常年客户单位。

  (一)诉讼案件

  民商事案件:

  1.由王全明律师牵头,胡祥甫主任挂帅,吴贤德、方圆等律师共同参与承办的债权债务系列纠纷案件。这是我所承办的一起典型的通过团队化运作达到胜诉效果的案件,涉案标的超过1.6亿元,成功为某房产公司化解20多起债务纠纷,为该公司减少了7000多万元损失,帮助该公司避免破产,成功开盘销售。

  2.黄耀、邱斌律师承办的中国银行杭州高新支行与某进出口公司信用证融资纠纷案。绍兴阻燃集团资金链断裂,导致数十家关联企业同时倒闭,本案就是与此相关的关联企业倒闭导致金融机构的大量债权安全性受到威胁的案件,通过承办律师努力,最终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3.胡祥甫、钱雪慧律师承办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案件。在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努力后,为当事人成功挽回4000万元的损失。

  4.南秋萍律师承办的蔡某、戴某、周某、徐某等160位业主与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业主共有权纠纷案。主要涉及小区A1幢架空层所有权权属问题,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代理律师关于此小区A1幢架空层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观点。

  5.沈国勇律师承办的全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件。接受被告湖州市白蚁防治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后,律师采取合理诉讼策略,其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经过两审后,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胜诉。

  6.胡祥甫、吴海珍律师办理的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州友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本案影响面和标的均较大,涉及预期违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接受丰田公司委托后,律师通过理论研究和证据收集,做出了有力反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7.朱智慧、俞玲丽律师承办的某公司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纠纷案。本案涉及如何理解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效力问题,一审已经胜诉,现因对方上诉正在二审之中。

  8.申柱石、李燕律师办理的天台县德沐洁具厂与上海源泰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本案纠纷虽属国际贸易及海上货物运输业务中常见纠纷,但存在着诸多特殊疑点,经过代理律师努力,最终本案以有利于当事人的调解方式结案,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9.魏勇强律师承办的邵俊霖人身侵权植物人案。当事人邵俊霖在参加游泳培训班时发生溺水事故,被认定为一级伤残,符合植物人状态。经承办律师努力,当事人双方达成三百余万元的赔偿方案,取得了较好效果。

  10.胡祥甫、王全明律师承办的季先生诉吴女士离婚诉讼案件。该案诉讼周期长达六年,有两批人员因该案被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在2010年得以成功调解,我方当事人获得价值六千万元的财产,其中五千多万元为追回已转至他人名下的共同财产。

  刑事案件:

  1.胡祥甫、王晓辉律师承办的三门人大代表醉驾撞人案。本案是最高院颁布《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之后的第一起醉酒驾车肇事案,因人大代表特殊身份、宝马750豪车、4死8伤惨痛后果等引起全社会专注。经过两位律师积极努力,辩护意见获得一审法院认可,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

  2.胡东迁律师承办的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潘华山故意杀人案。这是一起轰动全国乃至海外华人世界的法官杀人案,引起了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虽然被告人潘华山最终被判决死刑,但是律师辩护仍然得到了当事人及业界的肯定,也引起了全社会对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

  3.胡祥甫、钱文中律师承办的临安潘某赌博案。潘某境内投注境外赌博的新类型犯罪,涉及赌资上千万元,经律师辩护,被告人潘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王全明律师承办的萧山首例组织他人到境外赌博案。本案涉及境外赌博赌资达10亿多元,作为重特大案件受到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涉案俞某被刑拘后,萧山区检察院采纳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将俞某释放。

  5.胡东迁、陈云丰律师承办的平某集资诈骗、诈骗案。被告人平某涉嫌集资诈骗近亿元、诈骗1300多万元,两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起诉书指控平某构成集资诈骗、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行为至多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华中院采纳了律师辩护意见,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取得了良好效果。

  6.王晓辉律师承办的鲍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犯罪嫌疑人鲍某因受人之托为其加工生产2010上海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系列产品而涉案,律师介入后认为,鲍土青情节轻微,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最后经过多方努力,鲍土青得以释放,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得以撤销。

  (二)非诉讼业务领域

  1.胡祥甫、朱智慧、王嫣律师承办的某药业公司股东纠纷处理项目。涉及离岸公司价值几亿元的股权争议处理,朱智慧、王嫣律师多次前往香港,与香港律师、会计师进行探讨研究,并最终促成双方通过股权转让的和解方式,圆满解决了矛盾。

  2.罗弘韬、沈国勇律师承办的远洋公馆一期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远洋公馆一期项目合同总价一亿余元,律师通过编制合同手册,参加每周工地例会和月度碰头会,根据问题及时出具法律意见等形式为施工方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积累了宝贵的建设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的经验。

  3.朱智慧律师承办的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涉案标的达1600万元,涉及关联公司众多且大量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如何在股权转让中进行处理的问题,该项目现已圆满完成。

  4.黄耀律师承办的新华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专项融资项目。信托股权融资属于近年来全新的实务,黄耀律师接受广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的委托,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信托股权专项融资项目进行谈判和拟订合同工作。

  5.俞菊明律师承办的某投资公司与香港某国际公司涉及6000万资产包转让的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涉及股权转让三方协议、法院执行案件四方和解协议、法院调解书三方还款协议、资产转让多方总协议等众多复杂法律关系、法律文件的处理。

  6.崔海燕、王嫣律师承办的杉杉茶叶中德下沙合资项目。合资中方系中国杉杉集团核心成员单位-浙江杉杉茶叶有限公司,外方是全球最大的植物和花草茶跨国集团公司。律师帮助起草修订了合资项目的中英文合资合同、章程、销售合同等系列法律文件,受到当事人的认可,合资公司成立后继续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三)常年客户单位

  2010年度,本所律师充分发挥专业化和团队化的优势,凭借事务所的品牌优势,新增常年顾问单位45家,其中包括: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排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2位,浙江省百强企业第9位。崔海燕、王嫣律师担任该公司涉外事务的常年法律顾问;

  2.海宁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3.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由劳动法律部刘艳芳律师与国际经贸法律部崔海燕、王嫣律师合作,共同为其提供涉外及劳动法律事务。该公司是以色列最大的通信公司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

  4.杭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由国际经贸法律部崔海燕律师与建筑房地产法律部罗弘韬律师合作,共同为其提供工程及国际贸易、投资的法律服务。该公司专业从事规模化沼气工程设计建设总承包以及规模化沼气工程成套设备研发与制造,承担完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五项示范项目的设计、建设,《畜禽场沼气项目开发指南》的编写,被列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注册设计和供货单位。

  二、事务所建设和部门建设比翼双飞

  (一)事务所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  壮大队伍

  截至2010年12月,我所已经初具规模,共有80人,其中高级合伙人12名,普通合伙人6名,律师52名,律师助理21名,行政人员7名。2010年新进律师及律师助理共14名。

  在引入人才的同时,注重律师助理和年轻律师的培养。事务所专门成立“青年发展委员会”,在文字、口头语言能力的训练和业务拓展等方面给予年轻律师和助理指导。

  业务培训是金道所的优良传统,深受全所人员好评,不仅有助于加强部门之间、律师之间、助理之间的相互了解,加快团队的融合,也有益于开阔律师视野,提高律师业务素质。我所今年共举行6次业务培训,刑事部师胡东迁律师、建筑房地产部钱雪慧律师、民商部黄耀律师等资深律师结合具体案例,与年轻律师、助理探讨案情、分享经验,共同学习进步。职业风险教育培训更是给全所人员上了生动而深刻的一课,极大提高了律师及助理的职业风险意识。

  (二)完善制度和管理  提升后勤服务

  制度和管理是否完善是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能否规范运作、控制风险的关键。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是金道所品牌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2010年度的重要工作目标。一年来,我们充分发挥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在事务所规章制度和管理的完善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财力,加强和完善了内部管理。

  1.编制《员工手册》。为了确保每位金道成员有章可循,顺利开展工作,律所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编辑《员工手册》,并为每位员工发放一本。《员工手册》包括金道简介、人事招聘流程、员工守则、安全须知、工作指引、离职和规章制度六大部份,简要、明确地介绍了律所基本工作流程,确保每位员工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章办事。

  2.修订并制定四大规章制度。在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梳理基础上,律所共形成十大规章制度,其中修订、新设了四大制度。

  新修订《统一收结案制度》和《收案流程》(试行),首次明确规定了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办案律师不得收取和保持证据原件,有利于避免、降低执业风险。

  新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加强印章管理,有效防范了潜在风险。

  新制定《聘用律师考核制度》,确立了聘用律师的升降机制,有利于激励律师斗志,发掘人才。

  新制定《行政人员考核与奖励规定(试行)》,行政是律所的后勤保障,规范行为,适时给予奖励,有利于提供行政人员工作效能。

  3.设计安装了事务所管理软件,将事务所业务流程、行政管理纳入该软件管理系统。

  4.提升行政服务质量。随着事务所的不断扩大,我们在2010年度加强了行政人员力量,新聘任了一位行政经理和一个专职会计,聘任了一位前台人员,将原有前台人员调整至行政助理位置,做到一人一岗,各守其位,各负其责,保证了行政后勤工作质量。

  为促进各业务部门与行政后勤部门的互动,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经本所高级合伙人讨论通过,成立了事务所行政与业务联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联络小组由行政经理负责召集,每个业务部门派出一位人员参加,在联席会议上,行政经理传达合伙管理人的决定,听取各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合伙管理人,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相互联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各个业务部门发展各具特色  亮点纷呈

  各个业务部门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各显神通,形成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

  1.国际经贸部通过内部例会案情探讨、编制《国际经贸法讯》等形式加强自身的学习及与客户的交流;在浙江省商务厅的支持下,建立了浙江省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中心的专业网站,致力于为浙企的境外投资提供专业服务;积极鼓励支持成员参加各种外部培训,还通过与来自意大利、香港、英国、西班牙等境外律所、中介机构举办交流会、研讨会等形式,与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2.公司法律部在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的支持下,建立了“中小企业公司法律网”网站;支持部门律师赴北京、上海等地学习交流,加强业务素质,其中:慎凯律师被选拔为浙江省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的成员之一,赴美国休斯顿大学及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考察学习美国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3.建筑房地产法律部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及房屋相关纠纷案件若干实务问题的解答》进行学习研讨,并提出系统修改意见。

  4.刑事业务部律师胡东迁和王晓辉分别作为市律协刑委会的主任和秘书长,主持和组织刑委会的工作,开展了一些列有影响、有实效的培训或交流活动;两位律师还作为《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编审委员会的副主任和编辑,参与该案例选的选编工作;此外王晓辉还受市律协委托负责起草“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操作指引”。

  5.民商事法律部依托本部门团队力量,不仅在办理系列性重大疑难案件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还积极拓展新型的非诉讼业务。

  6.侵权法律部每周都要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交流、学习探讨。由于是新设部门,侵权法律部格外重视部门建设,于今年2月份和6月份召开部门会议,就部门资源整合、品牌推广、团队分工、工作模式以及培训学习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积极引进人才充实部门力量。

  7.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部与杭州市人才市场合作,建立人力资源法律论坛,定期为企业的管理人员举办讲座,扩大了在企业中的影响;应邀为顾问单位授课,平均每月一次;刘艳芳律师还当选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副主任,积极参加委员会工作,加强对外交流学习。

  三、品牌宣传与自我发展统筹兼顾

  依靠全体金道人的艰苦奋斗,我们打造出金道品牌并具有了一定影响力。与此同时,全体金道成员也深刻意识到,只有融入金道团体、和金道发展同步才能实现自我更好更快的发展。一年来,我所律师通过参加征文比赛、行业活动等方式,在扩大律所品牌宣传同时加快了自我发展,不仅提高了律所的美誉度知名度还实现了自我突破,真正做到了统筹兼顾。

  (一)积极参与行业建设

  今年恰逢市律协换届选举,我所律师热心行业建设,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成绩。胡祥甫主任连任第七届市律协会长,合伙人胡东迁律师、崔海燕律师分别连任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和国际贸易贸易与涉外投资业务委员会主任,合伙人王全明律师、钱雪慧律师分别当选为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和房地产与建筑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俞菊明律师当选为公司与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刘艳芳律师当选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王晓辉律师继续担任市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来晓明、魏勇强、黄耀、申石柱、罗弘韬等33位律师分别当选为各业务委员会的初始委员。

  全国律协组织的活动中也积极活跃着我所律师的身影。胡祥甫律师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胡祥甫律师、钱雪慧律师、崔海燕律师为全国律协起草的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指引提出修改意见,并参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的第一章的修改、讨论工作。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所律师的辛勤付出换来了系列荣誉,王晓辉律师被评为省律协刑委会首届“优秀资深委员”,夏家品律师被评为杭州市司法局团委系统“优秀青年志愿者”,夏家品律师还获得市律协团委系统“业务新秀”称号,黄亮律师获得“公益之星”称号。

  (二)理论研究成绩显著

  为业载道的金道理念是要靠每一个金道成员知行合一的努力才能实现的,金道成员在抓业务实践同时,也注重理论研究能力提升。崔海燕、张阅合作撰写的《浙江企业境外投资现状》获得第二届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优秀成果奖实务类优秀奖,朱智慧、黄亮律师撰写的论文《股权回购协议的效力问题研究》荣获杭州市2010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三等奖,黄亮律师撰写的论文《海事请求保全有关法律问题研究》荣获中国律师2010年海商法国际研讨会优秀奖。

  司法部主管的《法律与生活》杂志对胡祥甫律师进行深度专访,并于9月下半月这一期上撰文刊登“胡祥甫:最美丽的语言是案例”,此外胡祥甫律师撰写的《律师的人格、品格与风格》在《中国律师》杂志第7期上发表,我所律师还在《中国律师》、《上海律师》、《知识产权》等杂志上发表多篇文章。

  (三)举办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

  法律顾问一直是我所高度重视并努力开拓的一项重要业务,经过几年辛勤付出,我们已经拥有了一批稳定的保持良好关系的顾问单位。今年7月份,为答谢顾问单位对我所的一贯信赖及支持,我所在安吉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0年常年客户法律培训班”。130多家常年客户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与会人员多达200余人。我所专门举行了有关侵权法、公司并购、劳动法、合同法、房地产新政、商业贿赂犯罪等热点法律问题精彩讲座并现场答疑,与会客户代表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改进事务所网站建设

  事务所网站是我所品牌宣传的重要平台和窗口。经过几年努力,我所网站建设已经独具特色,今年我们又做了改进和调整。重新改版后的事务所网站内容更加丰富,页面更加简洁明白,形式更加多样灵活,充分展示律所精神面貌、律师团队风采和律所发展成绩。

  四、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交相辉映

  “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的金道文化已深入人心,全体金道人深刻理解并清楚知晓,一方面,金道文化明确要求我们恪守职业道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另一方面,金道文化内含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推动法治进程的神圣职责。金道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金道文化的内在要求,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举动中推动着金道文化的发展。

  (一)踊跃参政议政

  胡祥甫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不仅为政府工作报告等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还积极提交和社会民生民情有关的四份议案。

  朱智慧律师作为民盟成员对“国有民办”体制调整过程中民办学校“国进民退”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民办学校“国进民退”应引起重视》的建议,杭州市教育局对此予以研究并作出专题答复。

  赵箭律师作为九三学社成员,陪同市政协副主席等领导就《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瓶颈问题》赴深圳、珠海、广州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调研座谈。

  作为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胡祥甫律师帮助修改《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等四份立法草案,为市政府《2011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草案)》中的29个地方立法项目提出修改意见和调研建议。

  胡祥甫律师受聘为“法治杭州”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市委法治办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年度课题评审等。

  胡祥甫律师作为随访律师陪同市长邵占维约见信访联络员并接待来访群体,为市长现场提供法律意见。

  魏勇强律师受聘为共青团湖南省委驻浙江省工作委员会团工委副书记,分管权益维护部。

  (二)“律师进社区”,为基层送法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杭州市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服务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有益实践和探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所共结对6个社区,分别是花园亭、求智、三堡、杨公、八堡、头格和松合社区,邱华、唐月梅、史源、宋如康、邱斌和冯嘉等年轻律师主动请缨,自觉遵守律协制定的工作制度,每周定期到社区工作室工作半天,义务为社区民众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调解,协助社区管理等,获得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三)“网络律师团”,为市民答疑

  “网络律师团”是“律师进社区”的升级版,由30名杭城律师组成,实行定时轮流值班制,面向全市居民(村民)受理和解答法律咨询,四十八小时内给予答复。我所党员律师胡祥甫律师作为网络律师团团长,首当其中成为第一位值班律师,负责第一周网络法律咨询答复,一周内共计回复约310条法律咨询,咨询内容广泛,涉及婚姻、遗产继承、劳动合同、交通事故、房屋拆迁等方面。

  (四)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讲课普法

  胡祥甫律师应邀先后为杭州、嘉兴政府机关领导讲授《侵权责任法》,为金华金东区司法局、富阳司法局作“运用法律手段 化解矛盾纠纷”讲座,为全省司法所长讲授《运用法律分析方法 化解民事纠纷》,讲课主题紧扣运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较好效果。

  胡祥甫律师应邀为全市律所主任、合伙人作《合伙人在事务所管理和发展中地位与作用》讲座,为浙江省电力系统干部培训班讲授《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为全省电力系统中青年干部作《运用法律手段 化解企业危机》专题讲座,为省律协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上岗培训班的学员作题为《“道”与“术”—兼谈律师的立身之道和办案之术》的讲座,均获得了好评。

  朱智慧律师为顾问单位浙江广电集团讲授《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应艾健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邀请讲授 《合同签订、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罗弘韬律师为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作《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与索赔问题》培训;罗弘韬、沈国勇律师为伟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法律讲座;刘艳芳律师为公司HR讲授《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的管控》系列课程;吴红亮律师应杭州市妇联邀请,为杭州市来料加工经纪人讲解《来料加工合同行为的风险及防范》。

  (五)热心公益服务

  胡祥甫和崔海燕两位律师被“浙江法治在线”门户网站聘为“律师专家顾问团高级顾问”。“浙江法治在线”门户网站由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及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由浙江法制报社承办,旨在为网友提供全面权威的法律服务。魏勇强律师受聘为浙江在线网站专家律师,夏家品律师被增补为“杭州市农村青年兴业带头人协会”的理事会员。

  钱雪慧律师是妇女维权志愿者,到浙江省女子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参加杭州图书馆“三八妇女节———关注民生,关爱女性”活动,为广大女性朋友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今年被杭州市妇联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

  夏家品、李政、史源、黄亮及麻策律师等年轻律师受“浙江之声”电台邀请,参加“学习雷锋好榜样”大型公益活动,分别深入杭州的花园亭、董家新村、余杭塘路、塘河新村等社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苏发德律师、冯嘉律师、邱斌律师、肖彩霞律师积极参与杭州市信访办的法律援助活动,接受来访群众咨询,为其提供明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吴红亮、邱华律师应共青团杭州市委员会、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邀请,参加“2010杭州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导师坐诊导师面试’活动”,为该活动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夏家品、李俊凤、吴贤德、方圆、邬正可律师与FM107浙江电台“城市之声”合作,为私家车主讲解法律问题。

  (六)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开展“律师团驻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服务周活动”,崔海燕作为律师团副团长和第三小组的组长,申柱石作为律师团成员,先后前往义乌针织品、浦江水晶玻璃制品等11个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为适应网络时代企业的新需求,探索新的公益服务模式,在省中小企业局的指导下,本所新建了“中小企业公司法律网”,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运行。该网站旨在为政府主管部门、广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通过获取最新政策信息、专业全面公司法律服务,有效维权途径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其规范经营的水平。

  赵箭律师参加第九届专家与中小企业家握手活动,与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签约结对成功,今后将为结对企业提供针对性的专业服务。

  金道的努力得到了社会认可,钱雪慧律师获“杭州市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荣誉称号,俞菊明律师被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称号。

  五、党团工作持续推进

  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晋华、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牛文忠一行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领导陪同下于今年年初莅临我所调研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司法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巡视组莅临我所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进行检查,省司法厅领导专门到我所指导党建工作。在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关心支持下,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所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了党组织的肯定,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称号,这是一件大喜事,我们要继续努力,争取取得更大成绩。

  (一)认真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

  我所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律所特色和现状,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并于7月中下旬召开了全所律师动员大会,通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党员律师积极回应,认真落实我所创先争优活动措施,围绕“六个一”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律所网站上向社会宣布了以严格自律、维护正义、公益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十项公开承诺。

  省司法厅领导曾莅临我所指导“创先争优”活动,听取所党支部关于创先争优工作的汇报,并专门发文就我所的创新争优事迹向全省做推广介绍,市司法局也在全市做了经验介绍。

  所党支部书记王全明于今年9月底随同省厅领导一起参加司法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并且在大会上交流了我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受到了好评。

  (二)积极参与律所管理

  所党支部高度关注律所发展,积极参与律所管理,自觉承担了律所思想政治教育、公益活动和旅游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儿童福利院送温暖、五月黄山赏美景、翠苑送法给居民、为灾区爱心捐款等律所重要活动,都是由党支部组织实施的。

  (三)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尤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影响大的标志性案件和敏感案件时,党员律师身先士卒,牢记党性,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定位,恪守职业道德,如我所胡祥甫律师在办理三门宝马车撞人案、胡东迁律师在代理潘华山杀人案时,他们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进行沟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团支部活动丰富多彩

  团支部是我们所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年轻、充满激情、富有朝气,将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在党支部的领导和号召下,团支部自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热情参加各种培训活动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开展活泼生动的团组织活动,如组织团员到满陇桂雨赏桂喝茶。

  站在2010年的十字路口,感慨万千。回望过去,金道人沐风栉雨整五载,呕心沥血筑发展,金道所新生婴孩茁壮长,连获佳绩慰人心,初步成长为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团队。展望来年,责任重大,我们正站在下一个五年规划的路口,有效总结既有工作成绩,认真反思现存教训缺陷,直接关乎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律所持续稳定发展。

  经过反思总结,我们认识到,律所建设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个别业务部门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内部管理有待加强;

  二、对年轻律师的培训和帮扶有待加强;

  三、传统诉讼业务仍占主导地位,非诉讼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展;

  四、内部业务培训缺乏系统性;

  五、律所人才梯队建设有待改进和完善。

  放眼未来,把握当下。如何正确沿着既定的长远目标稳步前行,如何不断加强律所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如何制定、实行切实有效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是律所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我们站在未来的高度认真思考,以把握当下的心态付诸行动。未来一年,我们的工作计划主要是:

  一、加强律所文化建设,确保文化的稳定性、有效性和融合性;

  二、妥善处理规模和品牌关系,做到在不断扩大规模同时稳步提高律所品牌知名度,避免走的过快过急而导致业务能力下降,影响律所品牌建设;

  三、进一步实现对年轻律师的帮扶,注重新引进律师和律所文化、业务部门融合;

  四、加强新业务领域的拓展,扶持、发展比较弱的业务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六、加强对律师助理的培养和考核,严格进人制度。

  新年新气象。2011年不仅是我们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还是我们所第二个五年规划实行的开始之年,我们要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再接再厉,团结进取,实现金道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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