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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 重生——2008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侧记
加入时间:2009-2-7           作者: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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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头烂额。”2008年5月30日,飞跃集团董事长邱继宝如是形容自己的处境。7月以后,浙江金乌集团、金义集团、一新集团、江龙控股集团、华联三鑫集团等五家行业翘楚先后“倒塌”。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浙江中小企业正在面临改革开放 30年来最大的挑战。

  如何应对这场来势汹汹的金融危机,如何协助中小企业 “过冬”成为各界深为关注的话题。2008年11月,由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学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单位联合主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和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承办的“2008浙江中小企业法治论坛” 在杭州如期举行。政府专员、法学专家、律师齐聚一堂,以“创业创新·转型升级·风险防范”为主题,与全省中小企业的代表们展开恳切的交流与探讨。

危机四伏

危机之融资艰难

  中小企业融资在中国是个常热话题,全国4000多万家中小企业中,得到过银行贷款的不足10%,得到过政府资金补助的不足5%,得到过风险投资的不足百分之一,能够上市融资的不足万分之一。今年以来,次贷危机、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提高、信贷紧缩,新一轮宏观经济周期的到来,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断攀升。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只能转向民间信贷寻求周转资金。而我国现阶段民间融资的制度缺失,使得民间融资一直被披上非法的外衣,境地尴尬。

危机之抗震薄弱

  以出口为导向而高速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多年来主要着眼于外延扩张,极少注意内涵发展,产业层次相对较低,技术含量相对较差;从企业治理结构来看,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往往表现出销售导向型,乃至于研发导向型,注重市场开拓,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而忽略掉制度建设、企业管理等的价值。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2/3 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风险一旦触动,则可能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甚至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灾难性后果。

坚挺应对

政府出手

  省中小企业局办公室主任蔡章生有这样一句话:“准确地说,我们面临的不是中小企业倒闭危机,而是产业转型的机会。”我省中小企业存在着传统产业结构升级不快、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等方面的问题,依靠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作为维持低价竞争的发展方式,已难以适应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的形势。面对这场危机,在政策的引导下,积极进行产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打造强势企业是走出困境的有效出路。

  我省政府已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在论坛上提出三点意见,即一要加强地方立法,为推动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法治保障;二要加强执法检查,为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三要加强法律服务,为促进中小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有效指导。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吴家曦则从五个方面提醒中小企业注意风险防范,即要注重防范企业资金链的风险、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市场涨跌多变的风险、合作或重组的风险及跨国发展的风险等。

律师支招

  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在于融资形式的不断创新。我所陶海英律师认为,关于融资渠道创新,政府、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均大有作为。在论坛上,陶海英律师分别从该三方角度,对国内目前部分地区、部分试点的有益尝试及国外的成功经验作了介绍,同时通过针对性的分析各方融资创新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向各方提示要充分重视法律风险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良性互动发展。

  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持续、健康的运转。在论坛上,汤云周律师、刘恩律师分别就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及企业家个人法律风险的防范作了详尽的分析。

  而另一方面,法律风险作为法律不利后果产生的可能性,当这种可能性失去控制就可能变成实际的危机,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甚至因此走向破产。我所朱智慧律师认为,企业法律风险事先防范非常重要,但在当前危机产生,在许多企业的法律风险已经转化为实际危机的时刻,恰当的事后救济则更显重要。朱智慧律师在论坛上,从多个方面对企业事后救济的法律手段与流程作了介绍,并以翔实的案例向企业说明,采用法律手段来积极应对、解决危机,比逃避等消极方式更为有效,更能保护企业家个人及其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治论坛结束了,企业将继续征程。前方的路仍然曲折,但我们深信,有政府的支持、专业人士的扶助以及企业本身的努力,度过这场“寒冬”后的浙江中小企业,一定可以站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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