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中文版
金道沙龙
金道期刊 >> 金道沙龙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11年美国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学习总结
加入时间:2012-8-19           作者:钱雪慧
分享到: 更多

  坐在电脑前开始写这份总结时,回国已经十日。时近年末,忙于处理公务直至今日有闲时,闭目静思,在美国求学的情景不断地涌上脑海。2011年9月17日--12月15日,三个月的时光如此的特别而深刻,心情亦难平复。

  一、感恩和回报

  “饮水思源”,内心最感谢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和政府,我是如此的幸运有这样的机会得以到美国学习考察。而祖国这些年的发展和强大,也使得我在美国期间感受到了作为中国人的自豪和身后强大而有力的支持。

  “使命感” 是这次美国之行的关键词。一直都觉得自己作为中国的70后是幸运的一代——成长在中国改革开放时代,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儿时的生活虽然说不上是物质条件优越,但却未曾像父辈那样困顿过。前辈的奋斗和努力的成果尤为体现在我参加工作之初,祖国给了吾辈大展拳脚的历史舞台。我今天取得的每一份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国家这个强大的驱动力。中国现今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我2007年到欧洲学习和2011年到美国学习的过程中,真切地感受到了“东亚病夫”早已经是过去式了。然而,中国目前的发展还面临很多问题,距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这一代人是承前继后的一代,“知耻而后勇”注定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

  不能辜负父辈的奋斗和努力,亦有为下一代人开创更美好将来的历史使命。到了美国之后,我给自己定了三个目标:1.健康;2.英语;3.知识。

  之所以将“健康”作为首要目标,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和心智,再伟大的抱负也是空中楼阁。所以,在美国的三个月时间,我要求自己定期运动和健身并且规律作息,以保持精神抖擞的状态,这一点还完成地不错。在国内经常犯的胃病好了很多,听课也能保持高效。

  “英语”是第二个目标。既然来到美国学习,要融入美国社会,语言是第一道门槛。因为语言是知识的载体,就像火箭发射器,没有发射器,再好的火箭也升不了空,因此,在设定目标时把“语言”放在“知识” 的前面。曾经看过一篇报道说姚明之所以成功有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他有较强的语言能力,所以比其他到美国打球的中国运动员能更好地融入了美国球队。在考察美国一家大型跨国律师事务所时,当我们询问如果招用中国律师最先考虑的因素是什么,他们回答是英语。而这家律师事务所设在中国办事处的合伙人虽然是个美国人,但中文却说得非常地好。人家美国人为了走进中国市场都已经把中文说得很溜了,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学好呢?所以,这次在美国的三个月时间里,每天背诵单词,坚持和外国友人英文书信往来,英语能力提高了不少。当然,目前的水平距离优秀还是有一定差距的。2007年到欧洲培训回国后没有坚持学习英语,这次美国培训虽然重新又续上了,但是,必须提醒自己,还需努力,还要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知识”虽然排在第三位,但却是这次美国学习的重中之重。为了能够提高听课效果,每次我都刻意让自己做在教室的第一排,以促使自己能够全神贯注,并且认真地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的复习。3个月下来,基本上对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诉讼制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这对我开阔视野和日后的工作都有很大的帮助。

  有了目标便有了方向,在美国的三个月学习和生活基本上都是围绕着这三个目标,所以生活过得紧张而充实,受益匪浅。

  二、所见所闻所感

  除了书本知识的学习之外,我也用心留意美国的社会和文化,以求对这个老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一)美国的大学教育

  这次培训日程中,每周二、四我们在休士顿大学上法律写作和商标法的课程。这两门课是法学博士的常设课程,我们插班和法学博士一同上课。虽然只亲历了大学的两门课程,但通过上课的观察体验和与美国同学的沟通有了以下一些体会:

  1. 学风踏实

  课堂上老师的上课节奏比较快,学生必须事前做好预习才能跟上。讲课的过程中学生和老师之间有比较好的互动——一个学生发问后,由老师解答,然后更多的学生展开讨论。这种互动可以很好地帮助学生更深入和准确地理解问题。互动式的模式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主动思考和老师对学生思辨能力和方式的有意识引导,较之中国灌输式的上课模式更富有效率。一位美国同学告诉我,为了课堂上90分钟,她往往会做3、4个小时的预习准备。由此来看课堂上学生和老师之间能展开热烈的交流和紧密的互动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听美国同学介绍美国大学法学期末考试比较难,学生必须非常认真努力地学习才能够通过。由于美国高校教育十分普及,因而基本上以宽进严出为原则。相比而言,据闻目前中国大学老师为了考虑到学生的就业,往往酌情提高学生考试分数的现象,令人担忧。之前国内热议的大学生短信威胁老师要求高分否则报复家人的新闻报道更是耸人听闻。

  2. 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务实

  印象最深的是,老师一般都会在开课之前发给学生《课程表》,内容具体到哪一天学习书本的第*页到第*页。这不同于中国传统的课程表——只列明每周什么时间上什么课程,而是针对某门具体课程的课程表,当然传统的课程表早已是最基本的配备和安排了。我比较喜欢和欣赏西方人的这种行事方式,凡事都事先做规划、做安排,有的甚至排好了几个月之后的计划和日程,一般非紧急重要事情不会改变安排。这种方式更有效率和预期,尤其对学生而言,可以比较主动地安排整个学期的学习计划。中国当然也有计划和安排,但往往不能规划如此细致,执行时也较为随意。有趣的是,西方人同时也在学习和借鉴中国的模式。记得有位外国友人曾经谈到这个问题,外国公司到中国公干,临时需要拜会某领导,但恐事先没有预约得以安排,可是中国的协调人说没有关系,某领导可以临时改变原先的计划安排,事后果真如此。西方人反倒赞叹中国人不呆板、灵活。

  老师一般在课前都会把课堂要讲的内容制作成PPT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每个学生,因此课堂不是学生埋头记笔记的地方,而是思考、发问和交流的地方。中国的传统教育往往是课堂忙着记笔记,课后消化或者单独向老师提问。其实,课堂上每个学生的发问都是很好地展开深入学习和分析的机会,共同广泛地讨论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和扫清学生自以为懂而实未知的知识盲点。

  3. 侧重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

  这一点,我认为是美国法律教育和中国法律教育最大的区别。比如,法律写作课邀请美国Lexis和Westlaw法律网站的工作人员为学生作专题介绍,而这两个网站是美国最大的法律数据库搜索网站。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各州的法律也各有不同,因而法条和案例的搜索对每个法律工作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技能。网站的工作人员介绍和演示如何操作,并实时解答学生的提问,这种方式细致而有效率。商标法课老师也请来了实务律师来专门解读商标纠纷案例的应对。可以说,美国课堂上的老师更像是个厨师,把菜配好,让学生自己选择和消化。到美国的第一堂课,Paul老师就告诉我们这是苏格拉底式的教育,让我们自己好好体会。我的体会是,中国古之圣贤早已谓之“授之于渔,而非授之于鱼”,只是,现今这些理念被渐渐忽视了。

  还有一个很好的例证是,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一般设有律师助理一职,一般都是大学刚刚毕业取得了律师资格但没有经验的律师。他们从助理开始学习实践工作,等待技能和经验成熟后方可以成为独立的律师。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虽然也有律师助理的职位,但内涵却与中国有质的区别。美国的律师助理一般都是非法律专业的教育背景,工作内容主要是秘书类性质,而且我们接触过来,往往都是由年纪较大的女性担任律师助理一职。而美国取得执照的年轻律师均已经可以独立执业。这一点,从我自身的工作实践来看,我带过的律师助理不少,很多虽然在学校里很优秀,有不错的成绩,但实际工作技能却空白,需要师傅一点一点地传教——不仅仅在法律文书的写作方面,还在对内对外的工作程序方面,更多地是对于实际事务的分析能力方面。我认为,这方面的学习和能力应当在大学阶段已经基本学习和掌握。而律师助理的工作像美国一样由年纪大的女性担当更为合适,因为律师有很多秘书性的工作,经验丰富、细致、耐心往往都是大学毕业生不具备的。如果能够向美国借鉴,着力于知识与实务运用的接轨,也许能够有效改善目前大学毕业生高分低能,且又觉得从事低端事务知识浪费的现象。

  之所以非常关注教育这个问题,是因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他们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他们这一代人的素质和能力,关乎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强盛。现在我们高调倡导的“创新能力”亦建立在教育的基础之上,而教师则是这个基础的关键角色。此次同行的中国计量学院的冀瑜老师,在美国学习非常地认真,治学谦虚严谨踏实,热心助人,相信这样的老师一定能带出好的学生。这让我在国内教学浮夸和学术腐败的舆论阴霾中更添了希望和信心。

  (二)美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之前曾经参阅过不少关于这方面介绍的文章,印象最深的评论是美国的法律体例和诉讼制度之所以如此地复杂,是法官、律师和大学教师等等共同特意推动建立的结果,目的是排除他人的介入以保护这一职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这次美国之行,也看到了某些侧面。

  以我们的培训学习为例,为我们上商标法课程的Paul老师在休士顿大学已经兼职执教多年,他主业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著作权法课程的老师Scotte 是一家跨国石油公司的公司律师,该公司是Paul老师多年的客户;法律写作课的老师则原来是联邦法院法官的助理,联邦法官让我们参观了她的法庭,还给我们颁了参观证书;而上述律师、老师和法官之间保持多年的良好关系,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我们的学习和考察得以在律师事务所、大学和法院之间很好地开展。另外,我们除了在Paul老师的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上课外,还在另外一家欧夏良律师事务所听了两次讲座,两所之间合作关系体现了同行之间的相互尊重和良性互动。

  大家所熟知的是,美国的联邦法官和检察官均从执业多年优秀的律师中选取;美国很多政府机构都有专门的律师,如这次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接待并给我们做讲座的就是律师,这在中国是难以想象的。中国的律师是很难转入法官、检察官和公务员行列,犹如鸿沟。我曾经有幸主持杭州第一届法官检察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的新年晚会,不知是否是仅此一届。虽然我们中国也称为职业共同体,但体内的交流还是不够充分,这是有待改善的。律师、法官、大学老师是一个特殊的共同体,只有真正发挥共同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的司法建设。这次同去美国学习的两位法官亦展现了不俗的法律功底,很是欣赏。而我们律师与法官之间也相互学习和尊重。我相信事物总是在发展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三)美国法律文化

  美国老师介绍的就不重复啰嗦了,宏观和基本面的情况网上搜索即可知。我看到和感受到的,是法律在美国无处不在,就像是空气一样与人密切相关而又自然亲近,让我侧目。例举一二。

  1. 我们参观的休士顿地方法院先由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法院的工作流程和案件网上查询操作系统,法院工作已经全面数字化,配套的软件系统安全高效,极大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提高审判效率;另一方面民众可以通过这一系统迅速查询相关信息,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这是他们引以自豪的地方,为此还特意带领我们参观了法院强大的数据库机房。之后,我们被领到法院专门的陈列室,由陈列室的工作人员向我们介绍法院设立和变迁的历史。桌子上摆放着经过保护处理的各类法院判决书和法官手迹。驻足静观,这些法律文件很多都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发黄的纸张,字迹渐淡,但却强烈地传递着一种讯息,那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景仰!

  我们还参观了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其主建筑楼内开辟了一个专门的区域供参观者参观,而其他区域是禁止入内的,因为是法院的正常办公区域。参观者可以在这里看到美国最高法院建造的历史,美国最高法院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典型案例的指导观点,以及美国最高法院历任大法官的画像和曾经使用过的办公用品等等,还设有小礼品店供参观者购买纪念品和介绍的书籍。洁白庄严的大楼,楼内明亮温暖的灯光,那些图片、文字、雕塑和旧物静静地无语,但浓浓的法律文化和精神在空气中弥漫,让我深深沉浸。

  相比而言,中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是很难让一般民众接近的,而前段时间看到某地一法院因为外景漂亮而屡被新人选为拍摄婚纱照的地点,故而在醒目处设立警示牌“办公重地请勿拍照”的网络图片新闻,足可见两国法律文化的差异和对比。

  2. 美国人的开车习惯也可见其对法律和规则的重视和严守。美国在一些没有设立红绿灯的岔路口设有停止的标示,即车子开到此处必须刹车至停止,观察过往无车辆后方可重新启动行使通过。有些时候,老远老早都可以看清和判断周围没有一辆车子,安全通过是清晰可见,如果是我开车就肯定直接驶过去了,尤其周围没有电子探头和警察,但我们所有坐过的美国人开的车子,都无一例外地严格遵守这一交通规定。我们友好家庭开车接我们时,一上车即让我们前后排都系好安全带方启动行驶。在中国可很少有人有主动系安全带的习惯,再说警察也极少在一般路面检查。起初会笑美国人呆板傻帽,但细细一想,这种自觉的行为体现的正是对法律、对规则的尊重。

  3. 有一次坐美国的公共汽车,因为坐在第一排就自然地观察司机和其驾驶室。公共汽车的前头,包括驾驶室与国内的公共汽车一般无异,而固定在车头的一块告示牌引起了我的兴趣,原来这张告示牌上写着:“任何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冲撞司机和影响行驶的行为均是犯罪行为,根据联邦法律的规定,最高可判刑7年!”。还有一次,在美国买衣服,因为要试衣所以进了更衣室,更衣室的墙上也张贴着一张告示牌,上面写着“盗窃衣物构成犯罪将被处以刑罚!”。看来美国的法律宣讲工作可真做得到位!法律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个体是否知晓为前提,法律的作用其中有一条是预防犯罪。而我们经常听到的有些罪犯在事后哀叹“不懂法律,不知道是犯罪,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后悔啊”等等,在感叹他们无知的同时也应思量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也许美国的做法是可以借鉴和学习的。

  4. 有一次到美容院作美容按摩,服务员先送来一份文件让我签字。我以为像国内一样,应该是确认按摩费用和按摩程序的简单内容,但仔细一看,发现竟然像手术同意单一般复杂详细的风险告知,有些风险我个人看来概率几乎是零,但还是密密麻麻地描述了一大堆,同时还需要客户如实填写有关曾经的疾病史和近期的服药状况,而且还用了诸如保密条款、风险控制条款、权利保留条款、适用法律条款等等。就这样简单的全身按摩,美国人还搞得如此的认真和谨慎,足见美国人很深的法律意识。

  5. 美国的律师广告到处可见,马路上,网络上,邮箱里,仿佛很多人需要打官司似的。美国友人告诉我们确实打官司在美国是件非常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美国人经常会说“I WILL SUE YOU!(我要告你!)”。我觉得这样很好,让纠纷在法律的框制下解决是最可预期和公平的。相比而言,似乎中国人多倾向说“我要找人”。而且中国的律师管理制度规定律师不能做广告,不知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何意,我倒觉得让有纠纷的当事人能够通过广告找到好的律师,更有助于纠纷的解决,提高社会公平和效率。

  (四) 宗教及其它

  宗教是美国社会文化生活最浓彩重墨的一笔。这次培训通过接触美国的教堂、美国的友好家庭和在美国的华人教堂,就宗教对美国社会生活的影响有了更直观和更深的了解。某种程度而言,如果对宗教的影响和作用缺乏了解的话,很难全面清楚地了解美国社会。很多看到的和感受到的都让我有前所未有的震撼,这也开启了我对各国宗教学习的兴趣,对信仰这一词也有更深的感悟。鉴于对这方面尚处学知浅薄,留待日后慢慢学习和总结。

  还有一个让我感到有意思的地方是,一次在参观休士顿当地119指挥室,发现接线员的工作大厅上悬挂着电视机播放电视节目,而且竟然有接线员在织毛衣!接待的工作人员自然大方地向我们解释到,他们这样做是允许的,因为他们希望营造一种轻松的工作氛围,注重的是工作效率。而我们参观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都设有工作休息室,可供员工喝杯咖啡吃些点心。我们询问是否只在中午吃饭时间员工才可以使用,他们回答任何需要的时候都可以。看着我们一脸困惑的表情,接待的合伙人笑笑说,如果办公场所是愉快而温馨的,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而且使员工更愿意多留时间在办公室,这样不是更有利工作吗?听到这一点,我豁然开朗,这正体现了美国人的智慧!从另一个侧面这也体现出美国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护和重视。

  三、结语

  三个月的时间很短,只能说对美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有个大致粗浅的了解,而对美国社会的了解也只能是管中窥豹。我非常幸运地遇见一群很不错的同学,他们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快乐,这是一笔人生的财富,在此衷心地感谢同学!最后,借用毛主席之语“故吾辈任重而道远,若能立此大心,聚爱成行,则此荧荧之光必点通天之亮,星星之火必成燎原之势,翻天覆地,扭转乾坤。创中华新纪之强国,造国民千秋之福祉;兴神州万代之盛世,开全球永久之太平!”吾将时时勉励自省,并祝愿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

  钱雪慧,本所高级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比利时HASSLET访问学者,浙江省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杭州市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打印此页】【返回
Copyright © 2008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 浙ICP备06043916号 |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 邮箱登录 | 内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