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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报道还是求证澄清——“帅康”名誉遭侵权纠纷案件实录
加入时间:2010-2-2           作者:胡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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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扫尽万家油烟,帅康一马当先”到“精致生活,源于细节”,“帅康”在中国厨卫电器市场上,一直是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帅康集团作为亚洲品牌500强企业,同时也是中国厨电行业领导品牌之一,拥有抽油烟机、灶具、电热水器等三个中国品牌产品,公司获得国家、省级技术进步奖36项。帅康集团董事长邹国营先生担任着省党代会代表,宁波市、余姚市两级人大代表,余姚市企业家协会会长,还获得余姚市功勋企业家和浙江省首届创业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2007年,帅康集团连同邹国营先生,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

  诋毁中伤   引发行业轩然大波

  2007年的十一黄金周,某大型家电零售商场内,人声鼎沸。帅康专柜前,销售员满腹狐疑,明明往自己家柜台走来的顾客,怎么接了份报纸就改道了。一打听、一观察,才发现报纸中别有蹊跷。这是一份2007年10月1日的《华夏时报》,其20版“家电”版中“美的华帝竞购帅康电器”大标题赫然醒目,加粗加大黑色字体分外显眼。该报道称,“9月24日,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近日,美的集团一直筹划并购浙江帅康电器公司”,“该人士还透露,竞购帅康不止美的集团一家,竞争对手是华帝燃具公司。”
  销售员一阵恍然。对于消费者而言,所谓的“竞购”无疑严重影响着他们选择产品的倾向。在竞争激烈的家电市场,随着行业内的不断洗牌,一些品牌正在迅速消失。消费者买回的家电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维修,尚未过期的保修卡便成为废纸。如今的消费者对于公司竞购、兼并这类的消息极度敏感。这篇报道,无疑让消费者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那就是帅康的产品也即将成为家电“孤儿”,“有娘生没娘疼”,买不得。
  七天长假,帅康的销量受到严重影响,预期的黄金周旺季销售未有实现,经济损失惨重。就在帅康高层密切关注此事,商计对策,第二枚炸弹接踵而至。2007年12月10日,《华夏时报》第20版“家电”版再次刊登一文,标题为“传帅康遭惠而浦并购”。报道继续对帅康无端中伤,称“目前帅康品牌已经日渐衰微”,另一方面,将矛头直指帅康电器董事长邹国营,称“国务院研究中心家电专家陆刃波透露,‘帅康电器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国营赌博输了很多钱,现在已经把股份卖给惠而浦还债’”,还称“据知情人士介绍,邹国营的个人财务问题已经引起余姚当地政府的关注,相关机构已经对其进行调查。”
  两篇报道经《华夏时报》网站同步刊载后,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一时间,帅康处于社会各界密切关注中。众多合作伙伴纷纷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来向帅康打听情况,帅康产品的许多用户纷纷终止了选购,给帅康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带来重大困难。
  帅康集团上下连同邹国营先生本人对此愤懑难平,是谁在无中生有、血口喷人?!是谁在居心叵测、恶意中伤?!经查,该两篇报道均出自署名为“本报记者尹锋”之手,而《华夏时报》正是《华夏时报》社的主办报刊。

  刻不容缓   政企联合应对公共危机

  两篇报道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也引起了帅康集团所在的余姚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2007年12月18日,余姚市政府和帅康集团联合组织新闻发布会,就两篇报道中的失实信息予以澄清。
  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的公开声明中说:“余姚市人民政府及其下属机构,从未发现帅康集团董事长邹国营同志有任何的财务问题,因此相关机构也从未曾向邹国营同志进行任何调查;《华夏时报》报道的相关内容完全失实”,“帅康集团董事长邹国营同志是余姚市、宁波市两级人大代表,浙江省党代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是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尊敬的优秀企业家。”
  帅康集团在公开声明中表示:“帅康集团作为中国厨具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其业绩多年来始终保持了良性稳健的发展态势,社会诚信度高,企业经营一切正常,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帅康集团及董事长个人的财务问题从未做过任何调查。”
  而报道中被指名的国务院研究中心家电专家陆刃波,更是亲临现场代表其个人再三表示从未在任何场合说过报道中所称的言辞。
宁  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帅康集团从未与外界任何企业发生过股权变更事宜,《华夏时报》也从未向该局进行求证。
  报道的不实之处在事实面前被各个击破,可是帅康受到的创伤远未被抚平。

  积极起诉   维护公平正义

  帅康需要公道,需要法律确认《华夏时报》社及尹锋个人严重地侵害了公司及邹国营先生个人的名誉!
  2007年12月18日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当天,帅康集团一纸诉状,将尹锋和《华夏时报》社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华夏时报》社删除在其网站上刊载的《美的华帝竞购帅康电器》、《传惠而浦并购帅康》的标题、文章,并由两被告在《北京晚报》、《宁波晚报》、《华夏时报》、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由两被告共同赔偿集团经济损失300万元,个人名誉损失100万元。
  帅康集团找到本所主任胡祥甫律师,希望他代理帅康集团出庭,为帅康讨回公道!
  胡祥甫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准备。帅康集团亦众志成城,准备打个漂亮仗!

  唇枪舌战   虚假报道不攻自破

  2008年7月10日,这起轰动一时的侵犯名誉权纠纷案,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尹锋、《华夏时报》社在庭审答辩中称:尹锋撰写报道为履行职务行为,不应该列为被告;涉案两份报道,是求证的报道,意在为原告澄清,并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主观上没有过错;被告是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权,原告作为公众人物,名誉权应受一定程度的限制。在人格权与舆论监督权发生矛盾时,舆论监督权应得到侧重保护。
  在法庭辩论阶段,争议焦点归结于2007年10月1日与2007年12月10日的两份报道是失实性报道还是澄清性报道。
  针对法庭归纳出的争议焦点,胡祥甫律师首先发表了代理意见,认为:
  首先,涉案两份报道至少存在以下几处内容严重失实之处,损害了原告的名誉:1、美的集团和华帝燃具公司正在竞购帅康集团;2、邹国营赌博输了很多钱;3、邹国营因赌博输了很多钱把股份卖给了惠而浦还债;4、帅康品牌已经日渐衰弱;5、邹国营个人财务问题已引起余姚当地政府的关注,相关机构已经对其进行调查。对于上述信息,被告既未向相关当事人或知情人士核实,也未曾向任何权威机构进行调查确认,完全无理无据,其对新闻来源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和对当事人恶意诽谤、对名誉肆意贬损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权益。
  其次,被告将涉案报道刊载至《华夏时报》网站,各网站纷纷转载,在社会上造成巨大的影响。2007年12月7日至2007年12月20日通过对虚假报道被其他网站转载情况的监测,包括新浪、人民网、网易、阿里巴巴、中国家电网等在内的28个网站转载了涉案报道。由于新浪、网易等都是国内规模较大的门户网站,拥有固定的数量庞大的用户群,无疑使得虚假报道面临被更多受众获取的风险。事实上,一旦有消息在网络上存在,就有可能被网民通过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定位,或者被网民通过即时通讯工具、email等途径互相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另外,由于各网站提供资讯的侧重点及针对的用户对象各有不同,使得可能获得该虚假报道的受众突破单一的读者群,更加多样和复杂,从而在更大范围内出现由于虚假报道对原告进行重新评价的可能性。且网站页面至今未经删除,在网络上长期存在,造成持续的社会影响。
  再次,两篇报道是损害原告名誉的侵权报道,并非澄清事实的求证报道。从报道标题看,报道一《美的华帝竞购帅康电器》,既未使用双引号表示引用,也未使用问号表示为未确认的待求证问题,其语气为陈述,俨然是已经得到确认的表明事实口吻。从报道内容看,报道一右上角用黑体、加粗字体独立一段写道“该人士还透露,竞购帅康不止美的集团一家,竞争对手是华帝燃具公司。”若报道意在求证与澄清,特别突出引人注意的应该是报道的主旨,即求证的结果和澄清的内容,而非待求证的问题。对于简略翻看报纸的读者而言,报道一的标题与黑体加粗部分足以给予充分的信息,即美的和华帝正在竞购帅康,该消息是知情人士透露的,而这正是被告意图达到的效果。报道二《传帅康遭惠而浦并购》中,被告在描述原告邹国营因赌博输了很多钱,且因此将帅康股份卖给惠而浦的内容时,引用的是国务院研究中心家电专家陆刃波的话,而在其所谓的求证与澄清时,引用的是帅康电器现任集团副总兼营销公司总经理张晓钟的话。前者是家电领域的权威专家,后者是与原告邹国营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帅康内部人士,读者在面对这样两种由立场、身份迥然不同的人发表的言论时,愿意相信谁的话,毫无疑问,读者更愿意相信一个权威的专家,而非是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内部人士,而这也正是被告企图达到的效果。两篇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从结构编排到文字篇幅,无不在突出子虚乌有的传闻本身,而没有对该传闻进行有力的澄清。所谓的澄清,实乃为逃避责任的托词。
  最后,被告发表刊登该两篇报道,主观过错明显,是恶意诽谤的名誉侵权行为。涉案两篇报道消息来源缺乏可靠性。报道一来源于“知情人士”、报道二来源于陆刃波,前者是身份不明、假想存在的某人,后者本人严词否认有过报道所称言论。如果新闻记者能够以这样随意、不负责任的态度寻找新闻素材,新闻以真实性为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就要受到质疑了。在无法解释该知情人士是谁,及陆刃波何时、以何方式向被告尹锋发表相关言论后,被告代理人转而宣称早在被告尹锋发表两篇报道之前,网络上早有关于“美的可能收购方老帅一员”、“邹国营澳门赌博输钱”的传闻,被告是对该传闻进行求证才作的报道。被告代理人所称网络上已有的传闻是一个网名为“老蔡”的网民在《东方热线•论坛》网站“生活论坛”板块下发表的帖子“听说帅康集团被老板的儿子在澳门赌博输光了”,及网名为“屁屁猪”的网民在《艾肯家电网》的“艾肯家电论坛”板块下发表的帖子“有消息称,美的电器预收购方老帅中的一员”。众所周知,网站中的“论坛”板块区别于其他板块,它并非由专业的网站工作人员撰文,而允许每个人在简单的注册程序后随意发表言论,该注册甚至无需透露本人的身份。帖子内容的真实性很难保证。甚至,包括被告尹锋本人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注册“老蔡”或“屁屁猪”的名字在该两个网站上发表如上言论。被告将自己的新闻建立在这样一种不可靠的素材来源上,其职业素养何在?职业道德何在?

  调解结案   引发深远思索

  庭审结束后,被告一方表示了一定的诚意。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并于2008年11月25日达成协议,协议约定:
  被告《华夏时报》社在2008年12月20日前删除其在网站上刊载的《传惠而浦并购帅康》的标题其文章,并在2008年12月20前在《华夏时报》刊登上述文章的相应版面上用相应字体刊登道歉声明(道歉声明标题字体同原文标题字体,正文字体同原文正文字体。电子版在《华夏时报》网站首页同时发布三天),为原告邹国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声明由法院先行审核确定。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子结束了,可是案子之外的思索没有结束。新闻传媒在向社会大众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的同时,不应忘记自身肩负的重大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公众和政府对于社会情势的认知和判断,都与新闻媒体的报道有关。新闻媒体对新闻报道真实性的不懈追求,是赢得公信力和尊重的基础。在真实的前提下,舆论监督才有力量。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担当好正确引导的责任,要求媒体必须时刻讲求新闻的专业水准和职业道德。新闻从业人员对于“真假”的判断,是其职业精神的基本要求和职业道德的底线。新闻媒体必须严于律己,增强责任感,不断提升新闻报道的舆论引导能力,始终保持正确导向和社会公信力。

* 胡淑莉,本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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