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越鸣 律师
职务职称:
经济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兼职教师
杭州市社科普及理论宣讲团成员
浙江省广东商会理事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与控告、企业合规治理和刑事风险防控
学习工作经历:
2015.06-至今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2008.07-2015.05 历任杭州市某检察院公诉科助检员、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副科长
2005.09-2008.06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2001.09-2005.07 哈尔滨商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
主要荣誉:
1.个人三等功3次
2.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单位被记集体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典型业绩:
(一)任职公诉人期间,办案1000余件,精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无一错案,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办理的大要案主要有:
1.经济犯罪:(1)公安部督办的跨浙、皖、赣、闽特大侵犯注册商标案;(2)浙江首例甲醇非法经营案;(3)杭州首例特大“营改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票额上千万、涉案17人);(4)杭州“3·1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11人),被记集体三等功;
2.职务犯罪:(1)浙江省运管局、杭州市运管局受贿窝串案;(2)浙江省某省属化工集团受贿窝串案;(3)应某某零口供受贿案;
3.传统犯罪:(1)杭州“5·25”特大家族式组织卖淫案(涉案40余人,首批起诉22人),被记集体二等功;(2)杭州首例实体型开设赌场案(涉案28人),被记集体三等功;(3)另改变侦查定性、追诉和抗诉共50余件/人,多次被记功授奖。
(二)转岗律师以来,参与辩护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30余件,其中多件被不起诉、改判为轻罪或判处缓刑;参与控告经济犯罪案件多件,均被立案追诉。主要有:
1.经济犯罪:
(1)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度被改为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涉案值8000余万元,经辩护,检察院撤回起诉;
(2)某房产企业老总涉嫌职务侵占200余万元,经辩护,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
(3)某企业主涉嫌杭州“1·1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涉案180余万元,经辩护,公安机关对其撤案;
(4)某企业走私涉及税款2000余万元,经辩护,企业负责人被判缓刑;
2.职务犯罪:
(1)临安市原市委书记邵某某受贿800余万元,经辩护被轻判为12年;
(2)某科技企业老总行贿案,经辩护改判单位受贿罪,并获轻判;
3.传统犯罪:
(1)杭州2016年平安夜秋石高架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辩护,犯罪嫌疑人被不起诉;
(2)某涉嫌开设赌场案,经辩护,其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后被撤案;
4.另代理控告职务侵占、私分国有资产、合同诈骗等案件多起,均立案追诉
(三)担任浙江省广东商会及主要会员企业、某全球五百强企业的合规治理和刑事风险防控专项顾问,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权益
理论研究: 在《中国律师》、《法治研究》、《浙江检察》、《杭州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撰写法治评论文章20余篇。
联系方式:
手机(微信号): 13738018610 邮箱:56569175@qq.com 公众微信号:Lawyer_Yueming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