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中文版
         · 高级合伙人
         · 权益合伙人
         · 初级合伙人
         · 律师
         · 助理
 
团队介绍>> 律师

邵鑫  专职律师

 

学  历:浙江大学教育程度:法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07-2011年5月杭州产权交易所 法务
2011年5-2012年5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务
2012年5-20165月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主管律师
20166-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律师
 
执业领域:
擅长民商事诉讼与仲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劳动用工、公司治理等领域。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领域,曾参与数十起民商事诉讼争议解决,内容涵盖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同能源管理等合同纠纷,股东侵害债权人利益纠纷、股权转让等公司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触电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财产损害纠纷等侵权纠纷,不动产所有权确认、采矿权纠纷、股权质权等物权纠纷,胜诉率极高,在客户中赢得广泛赞许;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领域,曾代理行政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曾获得核电企业专门书面感谢;
劳动用工领域,曾参与多家央企、地方国企及下属单位的专项劳动用工规范项目,代理企业参加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并作为阳光所内业务带头人参加劳动用工产品研发以及标准化项目验收工作;
并购与重组领域,曾参与上市公司成功收购企业股权项目、国有大型集团重大并购重组项目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与评审、参与法律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等;
企业法律风险管控领域,曾供职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拥有丰富的公司法律风险管控实务经验,包括企业法人治理、制度完善、合同评审、劳动用工争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出具法律文件以及纠纷处理等,在律师执业阶段曾参与多家央企及地方国企全方位法律风险管控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并出具调查报告、风控手册等法律文件;
知识产权领域,曾作为高新软件上市公司法务负责处理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竞业限制等相关事务,并参与有关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相关诉讼案件;
证券金融领域,曾参与某公司向证监会成功申报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项目,成为国内最早一批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部分典型业绩
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vs海盐县盐北五金仪表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
潘某vs上海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权益纠纷案(一审、二审胜诉)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vs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仲裁案(对方撤销仲裁申请)
金某vs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一审、二审胜诉)
国网浙江苍南供电有限责任公司vs刘某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一审败诉,二审胜诉)
李某等vs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戴某等人身伤害损害赔偿案(胜诉)
南京科羿康光电设备有限公司vs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对方撤诉)
国网浙江浙电节能服务有限公司vs湖州林润化纤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
张某与罗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客户不担责)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vs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结案)
行政诉讼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vs云和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纠纷案(胜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李某等vs三门县人民政府、三门核电有限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台州中院一审、省高院二审胜诉)
行政复议
国网浙江苍南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vs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复议成功,撤销行政许可)
非诉项目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重组项目,中电投蒙东能源风电国有资产收购项目等
国网公司系统主多分开项目、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项目(包括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资产转让、清算关闭、特殊性税务处理等公司常规业务)等
浙江省能源集团煤炭板块、科服板块全面法律风险管控项目等
劳动用工
徐某vs绍兴电力局因社保公积金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再审案(省高院驳回对方再审申请)
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vs崔某因经济补偿金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劳动仲裁、一审、二审胜诉)
张某vs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因档案丢失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对方撤诉)
杨某vs绍兴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解除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调解)
中国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劳动用工专项主办律师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等劳动用工专项主管律师
客户培训
作为培训讲师对客户做过合同管理、民商事案件实务技巧、劳动用工、人力资源合同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培训,赢得广泛好评。
常年法律服务客户: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三门核电有限公司、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多次受到客户表扬或感谢信,并获得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内部嘉奖。
 
联系方式
手机:13456787979、18167136171
传真:86-571-87006661
邮箱sx@zjblf.com、13456787979@163.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2楼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页】【返回】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08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 浙ICP备06043916号 | 策划制作 合众软件  | 邮箱登录 | 内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