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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甫律师为杭州市四套班子等领导讲授物权法
加入时间:2007-8-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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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9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本所主任胡祥甫律师为杭州市委、市政府等四套班子的领导、市直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市辖区、县(市)四套班子的领导作了“物权法”的讲座。胡律师结合政府工作的实际,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物权体系到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经营权等方面对物权法作了较为系统又有重点的讲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景淼主持会议。讲座结束时,孙副市长总结道:“胡祥甫律师的讲座从政府工作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非常生动,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图一为:胡祥甫律师正在作“物权法”讲座。
图左为讲座主持人:杭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景淼


图二为:杭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的领导、市直机关副局级
以上领导、市辖各区、县(市)四套班子的领导正在聆听“物权法”讲座。


图三为:讲座结束后,孙景淼副市长与胡祥甫律师亲切握手,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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