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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葛炳瑶一行再次莅临我所调研党建工作
加入时间:2010-12-3           来源:金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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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2日下午,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葛炳瑶一行再次莅临我所调研党建工作并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学习。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马时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许塞英、浙江省司法厅监狱劳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处副处长张少飞等领导参加了会议。
     我所胡祥甫主任对各位领导的来访表达了欢迎与感谢。我所党支部书记王全明就金道所的党建工作及我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部署与实施向领导作了汇报。我所党支部委员崔海燕律师介绍了事务所近几年的发展情况。
    葛炳瑶副厅长在肯定了金道所自创立至今取得的成绩后,从以下方面对加强我所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与建议:
     第一、“所要创先,人要争优”,金道所应当将“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二、对金道律师提出“立诚、创信、立身、弘业”的要求。诚信是为人处事的准则和生存的基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律师行业的执业诚信是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道德和法律要求,直接影响着律师事务所能否健康有序的良性发展。人无完人,但律师应当追求完美,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律师不仅是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还要成为优秀企业家、优秀学者、优秀的党员。弘业,律师行业发展与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息息相关,律师做好业务同时要积极的服务社会,不断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希望金道律师继续发扬团队化运作的特点,取长补短,紧密团结,把金道所的事业不断弘扬光大。
    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马时明、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许塞英、浙江省司法厅监狱劳教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处副处长张少飞分别发言,对本所党建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
    最后,胡祥甫主任和王全明书记再次对各位领导的莅临指导表达了感谢,并表示一定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事务所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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