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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召开律师警示教育大会
加入时间:2010-4-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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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9点30分,根据杭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我所召开律师警示教育大会,全所全体人员70余人均参加了此次教育大会。本次大会由高级合伙人钱雪慧律师支持,党支部书记王全明律师发表指导意见,主任胡祥甫律师作最后重要讲话。
      首先,王全明律师传达了杭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魏民同志在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讲话的重要内容。第一,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前段时间,司法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就在全国造成重大舆论影响的李庄违法违纪案件作了简要通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深刻认识问题实质和危害,切实汲取深刻教训。其次,2009年以来,杭州市有6名律师涉嫌犯罪或受刑事调查,对律师的各类投诉案件共计56件,在杭州律师发展史上是空前的。其中11件行政、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私自收费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等方面,并且违纪违法行为人多为年轻律师。此种现象应引起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所及律师的重视和思索,同时也表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第二,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召开全体律师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并结合李庄案和杭州律师违法违纪的案例,从律师的主客观方面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方面寻找原因,然后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执业行为等进行查摆和整改工作,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报告。第三,警示教育的目标或要求。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指导和帮助广大律师真正做到“三个时刻牢记”:一是时刻牢记律师工作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具体到执业活动中,履行好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的正确实施、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依法守则,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二是要时刻牢记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应当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捍卫法制视为执业的崇高信念和天职,切实增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司法公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坚持严格依法执业,带头严格守法,努力做“法律之师”。三是时刻牢记要有正确的执业观。在执业活动中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增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努力成为社会的楷模和表率,努力成为“道德之师”。第四,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警示教育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等主题活动相结合,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提高律师职业素质。
      接着,胡祥甫律师作补充讲话。根据司法部近期的通报精神和省厅、市局的部署,结合杭州市律师违法违纪现象以及本所的实际情况,他指出,本所执业五年以下的年轻律师人数较多,比重较大,这既是明显的优势,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也是薄弱的环节,容易在执业过程中产生误区,从而做出一些影响律师形象甚至于违法违纪的行为。因此,本所年轻律师必须认真学习《律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深入剖析违法违纪根源,认清违纪违法执业活动的危害和影响,从而真正做到“三个时刻牢记”,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职业者。
      然后,胡东迁律师从自身经历出发,强调律师执业规范的重要性,提醒大家平时应当注意处事态度与行为方式,避免在工作中出现违反职业规范的行为。同时,他强调律师必须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一切行为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崔海燕律师也从我国诉讼证据的本身特点出发,分析律师违纪违法的主客观原因,提醒大家平时遇上疑难复杂案件的时候,应当保持沉着冷静的态度,全面细致地查看案卷资料,发现更加合理、合法的突破口,从而使案情向更加有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方面发展,最终达到理想的代理效果。
      最后,胡祥甫律师做最后的重要讲话。第一,他全面通报了杭州市律师行业的发展情况(截止2009年底),认为本市律师行业总体形式良好,机遇和挑战并存。他要求大家平时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善于发现和把握机会,不断开拓自身的案源;多留意重大敏感案件,做到及时汇报、及时沟通,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二,他号召本所切实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鼓励本所年轻律师踊跃报名参加,深入社区,了解社区人员的切实需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沟通能力与业务水平;同时,提倡本所高级合伙人也尽量安排时间进入社区,展示自身优异的业务素质,从而提升本所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与知名度,建立良好的口碑。第三,他对本所年轻律师提出了几点希望和建议:1、正确处理好专业性和业务面的关系。年轻律师要选择好1-2个专业方向,然后强化该专业理论知识的储备,不断积累案件的处理经验,持之以恒,最终在该专业领域占领一席之地。2、正确理解好素质、品质和品牌的关系。年轻律师必须牢记“小胜靠智,大胜靠德”这句至理名言,注重完善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品质,最终在律师行业中树立良好的品牌。3、正确处理好理论知识与思维方法的关系。年轻律师不仅要有扎实、深厚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有科学、敏捷的思维方法,那么在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时候,才能做到机智果断、游刃有余。4、正确对待好工作事项。年轻律师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主动联系当事人、法检系统和政府职能部门,整理、调查案件所需的各类有利证据,总结出合理的代理思路;要有工作计划性,强化工作执行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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