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8日,本所高级合伙人、国际经贸部负责人崔海燕律师及国际经贸部吴海珍律师参加了2010年中美法律交流研讨会。
此次由浙江省商务厅承办的研讨会是由中国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及美国商务部联合主办的中美第15届法律交流会的组成部分。研讨会由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及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致开幕辞,由美国商务部国内出口促进司、进口管理局的官员、顾问与经济学家分别就美国出口促进倡议(NEI)、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美国反补贴法(CVD)的适用及美国贸易救济法程序等进行了介绍,并与参会的企业、学界及律师界代表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本所律师也在会议上积极提问与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