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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智慧律师代理电视剧《沙家浜》制片人姓名权纠纷案
加入时间:2006-7-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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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智慧律师以及邱华律师助理接受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的委托,在原告上海沪剧院院长茅善玉诉电视连续剧《沙家浜》制作单位、播出单位、出版发行单位等共计17家被告的姓名权纠纷案中,担任浙江省广播电视集团的代理人应诉。该案将于2006年8月29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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