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金道律师事务所绍兴分所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事务所10楼大会议室举行。王全明主任代表金道所与绍兴分所筹建合伙人马海、方慧忠、陈益倩律师签署了框架协议,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崔海燕、王晓辉、王潭海、俞菊明、史源等律师参加了签约仪式。
双方就设立浙江金道(绍兴)律师事务所达成的框架协议包括分所的管理和经营制度、总所与分所间的业务合作等,旨在通过发挥金道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力,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与合作共赢,进一步推进金道的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此次设立金道(绍兴)律师事务所的前期筹备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经事务所发展与协作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经事务所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考察,在浙江越杰律师事务所马海、方慧忠、陈益倩等合伙人的努力下,金道所管理层决定设立金道绍兴分所,下一步将紧锣密鼓进入设立阶段,设立后金道总分所人员将超过200人。绍兴分所将成为继宁波分所后金道所开设的第二家分所,也是金道所规模化建设布局向全省各地市推进的又一实践,对金道品牌的做大做强、扩大金道所的品牌影响力,以及服务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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