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本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胡东迁律师受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邀请,为“杭州市公安局命案审核人员培训班”作题为“从律师的视角看——公安机关的命案办理”的讲座。
胡东迁律师结合自己办过的一个个鲜活的刑事案子,重点讲述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律师与警察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辩护律师在命案办理中的作用;从律师的角度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地方;给公安机关的一些建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胡东迁律师对社会上“请律师没用,还不如找关系”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律师在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中角色重要,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讲到律师与警察的关系的时候,胡东迁律师真诚地说,:“律师与警察是对手,又是朋友”;“是对手,但决不是敌人”;“律师与警察之间,应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不应互相敌视,而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成为直言不讳的诤友。”
胡东迁律师在强调建立良好的律警关系的同时,也坦诚地指出了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子特别是命案中应当改进的地方。他鼓励公安人员在办案的同时,还要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以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养。
此次培训班学员为杭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刑侦支队及各区县法制科长和预审中队长,共计五十余人。
图为:培训班学员们仔细聆听胡东迁律师讲座。
图为:胡东迁律师正作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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