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金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 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馆召开。 根据大会议程,大会以由各债权人投票的方式,选举杭州金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各债权人投票后,管理人对各债权人的投票进行了统计:总计投票人数395人,回收选票387张,其中有效376票,无效9票,弃权2票。整个收票、唱票和计票过程在12位债权人监票人以及6位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会议选举产生债权人委员会成员马旭峰,其余候选人因未满足破产法规定的条件而落选。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成立杭州金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主席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担任,职工代表高尔勇、债权人马旭峰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另外两名未能选出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由管理人通过其他方式增选。 特此公告
杭州金孚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