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傲明集团(Amicorp Group)董事总经理Derk Scheltema、董事潘杰华、市场总监陈德齐等一行四人专程来访本所并举办了一堂精彩的研讨会,本所高级合伙人、国际经贸法律部负责人崔海燕律师、申柱石律师及其他多名律师给予了热情接待。 傲明集团是全球领先的专业化金融服务公司之一,成立于1992年,通过遍布世界各地的办公网络,向全球的客户提供公司与信托管理服务、个人理财、公司资产和项目融资架构,以及“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等业务领域。 傲明集团专业人士就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的公司架构设计做了专题讲座,并就境外投资的税务架构做了实例分析,本所律师就相关专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双方表达了今后在法律事务方面进一步合作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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