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三年的诉讼程序,本所副主任、国际经贸法律部负责人崔海燕律师和国际经贸法律部副主任王嫣律师终于拿到了浙江省高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美国某公司作为国内某出口企业的代理人,为出口企业开拓北美市场,数年后出口效益明显提升,美国公司为该出口企业开拓的出口额近亿元。不料该出口企业突然解除了与美国公司的代理协议,并拒付佣金。交涉无果之下,美国某公司聘请了本所崔律师和王律师,代理该起跨国诉讼。一审中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起反诉程序,使一审程序一再延长。一审中,两位律师对美国法的适用、证据锁链(特别是电子邮件证据)均作了充分准备和阐述,却未得到对方所在地的一审法院的支持。
在二审过程中,两位律师在美国法的适用以及证据的分析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终于在庭审上占据主动,最终使原先根本不愿意调解的国内公司同意在浙江省高院的主持下与美方达成和解。至此,长达三年的纠纷终于落下帷幕,两位律师在整个代理过程中,克服跨国诉讼的种种困难,以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据理力争,获得了当事人的首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