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和30日,本所律师马齐林教授应浙江大学方面邀请赴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给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培训班授课。马齐林教授首先向接受培训的法官讲述了民法和商法的不同价值追求、民事审判和商事审判的不同思维以及此次最高院出台《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指导原则,讨论了保险法指导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价值与功能,强调保险法在防范道德风险和保护保险消费者等方面的立法精神,然后结合保险法的指导原则和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保险法司法解释三》,针对具体保险案件和保险法理论对《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最后与各位法官分享了自己对案件判决的看法,增进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交流,取得了广泛好评和培训班学员的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