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经评选推荐,浙江省司法厅日前决定,授予本所等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授予本所高级合伙人朱智慧律师等律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自2011年10月浙江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本所律师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开展“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广大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http://www.zjsft.gov.cn/art/2012/11/29/art_21_476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