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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律师做客浙江法制报,评论做好事反被诬陷的社会现象
加入时间:2011-11-29           来源:童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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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人一生平安》是一首家喻户晓的流行老歌。但是, 近年来频发的做好事被诬陷事件, 让人们感觉“ 好人不一定平安”。因此,有人认为要“ 好人一生平安” 只有靠法律。童律师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
     助人为乐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美好传统,但是,近年频发的做好事反被诬事件似乎颠覆了人们的这种美德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童律师认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脱节等各方面的原因,道德对个人的约束力下降,导致一些道德淡漠的人就放弃道德,而使用“利益计算”来决定自己的行为。而由于法律的局限性,造成“利益计算”的必然后果就是“诬陷总是划算的”——诬陷成功,自然利益最大化;诬陷失败,也不会有更糟的不利后果。道德的衰落、法律的漏洞、“功利主义”占据人的良知,是造成目前这种现象的共同原因。
      那么,一旦自己碰上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
      童律师的看法是: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日趋复杂化。社会上的人也不是每一个都是诚实的,我们在做好事的时候,应当保留一点法律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助人为乐的时候,也要根据事态轻重缓急、行为后果可能存在的风险大小来区别对待。所以,既能助人为乐,又懂得适当地保护自己,是现代社会对我们提出的双重要求。
      针对现阶段的法律能否保护做好事者的问题,童律师谈了自己的看法:实际上,目前法律在此问题上,没有形成足够的威慑力,没有起到应有的“评价、指引、强制”等作用。就法律的完善,我个人认为,依据目前的情况,至少可以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增加一项,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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