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民中心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组织召开关于2015年《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的调研座谈会,与会部门有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检察院,金道所高级合伙人来晓明律师作为杭州市律协代表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座谈会上,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及法院、检察院依次向省人大内司委汇报了2015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以详实的数据、典型的案例充分论证了《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实践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同时对因新法的实施引发的实务问题进行了汇报和探讨。
会上,来晓明律师作为律师代表,根据自身多年的行政诉讼实务经验,从立案登记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复议维持共同被告制度以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四个方面对2015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受到了省人大及各实务部门的高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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