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4日,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本所高级合伙人、公司与金融法律部主任朱智慧律师以及邱华律师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依法参加了会议。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公众公司(股票代码0009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后,浙江海纳是浙江省内首例适用新法进行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债权人提出的申请后,于2007年9月14日立案受理,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于2007年9月19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告。
本所朱智慧、邱华律师接受债权人的委托后,依法进行了债权申报,相关债权得到了法院的确认。本次债权人会议上,两位律师全面了解了浙江海纳的近况、听取了管理人的工作报告、并对管理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行使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