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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加入时间:2015-1-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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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〇、招募须知
      1、本招募说明书是由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重整情况有所补充了解,并参与重整。
      3、本招募说明书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说明书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说明书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一、重整概况
      1、债务人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概况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于2014年5月基本停止主营业务的经营。2014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的“浙大创新科技园”项目作为国家广告产业示范园区,浙商回归十大重点项目之一,是目前杭州在建的最大的科技园综合体。主要资产为园区规划建设约46万㎡房产,其中已建成写字楼约24万㎡(含地下约5万㎡),已使用约7万㎡,空置约12万㎡,另有一幅待开发土地约122亩。
      2014年8月20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裁定上述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14年10月20日,上述债务人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4年11月1日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
      2、债务人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概况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于2014年5月基本停止主营业务的经营。2014年7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旗下清水湾·华门新西湖小镇项目占地约12.6万㎡,约18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8.42万㎡,整个项目分六期滚动开发,目前已开发并交付一至四期,五期、六期共4幢为在建工程,工程进度约70%,主要剩余资产为抵押未售的约5万㎡在建住宅及少量1-4期未售房源。
      2014年8月20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裁定上述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为破产重整联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14年10月20日,上述债务人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
      3、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破产法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基于上述规定,为保证管理人或者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会尽快推进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债务人简介
      根据管理人的前期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000000027521
      注册资本:壹亿元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701B
      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租赁、科技园的投资、规划、开发建设与经营,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开发、技术咨询、孵化、转让,高新技术产品的组织生产,房地产投资,装饰装潢。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000000007314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元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政府大院内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关于上述债务人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生产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交纳保密保证金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三、招募方案
     1、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管理人拟订的本次招募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
      (1)管理人编制《招募公告》、《招募说明书》,并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报备;
      (2)管理人组织成立重整投资人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3)【公告】在若干平台或媒体发布《招募公告》、《招募说明书》;
      (4)【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报名书》一份,签订《保密协议》一式两份,支付保密保证金;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能要求的尽职调查,解答其相关问题。
      (5)管理人向报名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定向发送《招募说明书附件》(保密性文件);
      (6)【入围】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评定《招募说明书附件》要求的商务条件,自评符合商务条件的,向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确认书》。经管理人审查,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或者《重整投资人不入围通知书》;
      (7)【竞标】已入围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听取管理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框架意见,形成完整的《重整投资方案》,并根据《招募说明书附件》要求,递交《重整投资方案》及交纳相应保证金;
      (8)【开标】评委会根据评分规则对全部《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并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报备;
      (9)管理人或者债务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10)【订约】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1)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12)正式重整投资人会同债务人、管理人执行重整计划,履行重整投资协议。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2、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可联合参与投资,至少有一个企业符合下述条件。)
      2.1资质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房地产开发、园区开发、重整或并购经验者优先)。
      2.2商务条件(详见《招募说明书附件》)
      3、《投资报名书》的编制
      《投资报名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重整投资人个人或者企业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资产总规模等);
      (2)重整投资人资信介绍,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重整投资资金来源的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重整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者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3)附件,含: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及公司相关资质资料、财务及资金状况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4)签订《保密协议》,交纳保密保证金。
      4、《保密协议》的签署
      (1)对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要的,由管理人提供的未在债权人会议上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凭证等内容,涉及两公司的商业秘密,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即相对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两公司非公开(以债权人会议披露为标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信息、资产信息、员工信息、债权审核情况、诉讼情况、法律定性、管理人意见、涉访维稳情况等一切管理人与两公司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密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2)《保密协议》范本可向管理人联系人索取,并在提交《投资报名书》前签订。
      5、保证金的缴纳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保密协议向管理人交纳保密保证金每家100万元;
      (2)依照《招募说明书附件》的要求,另行交纳成约/履约保证金。
      (3)保证金交纳账户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账号:571907737310201;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账号:571907737410701;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6、评委会规则
      评委会成员规则、评委会评审《重整投资方案》评分标准详见《招募说明书附件》。
      7、时间节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上午10点。
      (2)入围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
      (3)竞标截止时间:详见《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4)开标时间:详见《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材料寄送地址)
      管理人联系人:蒋旭峰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2楼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邮编:310012           电话:0571-87103522邮箱:wxqswpcczglr@163.com
 
 
 
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浙江清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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