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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海燕、胡浩明成功处理某全球知名餐饮连锁企业承租合同纠纷案
加入时间:2012-12-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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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系本所常年客户。近期,该企业在宁波某区开设的连锁餐厅使用的房屋因系次承租人,在其正常支付租金的情况下,被房东及转租人终止合同,面临被迫腾退的危机。
    本所高级合伙人崔海燕律师、合伙人胡浩明律师接受案件后,立即对转租人提起继续履行之诉,要求恢复水电等供应。但问题是,房东与转租人向法院出示了在诉讼前签订的一份《终止租赁协议书》,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基础和可能。如此一来,此案对该餐饮企业非常被动。因为依据法理,转租承租人的使用权建立在转租人自身有转租权的基础之上。该《终止租赁协议书》表明了转租人的权利基础已经消灭。而依据“合同相对性”,在此情况下该餐饮企业只能要求转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但转租人实际上根本无财产可供有效执行。该餐饮企业作为合法经营的无辜的次承租人,刚开业不到2年竟要面临自身权益无法维护的尴尬境地,数百万元投资面临重大风险。
    两位律师认为通过通常思路维权存在较大困难。后经仔细研究房东与转租人终止租赁的真实动机是欲寻他人合作开发某市场,结合其他材料发现了《终止租赁协议书》中的诸多破绽,故决定另辟蹊径,提出如下办案思路:以房东与转租人之间签订的《终止租赁协议书》涉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为由主张撤销,并计划将此“撤销之诉”另案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终止原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审理工作。
    此撤销之诉主张一提出,房东及转租人即感受到诸多诉讼的压力和面临纠纷迟延不决给开业造成的重大影响和损失,立即表明愿意妥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最后,经各方多次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其中房东也作为转租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有效维护了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诉讼在1个月时间内即获圆满解决,两位律师的高效和专业获得了该餐饮企业和集团总部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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