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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祥甫主任、胡东迁律师在“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研讨会上做主题演讲
加入时间:2010-4-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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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落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警示教育工作的指示,提高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与杭州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于2010424日下午在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联合举办了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杭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杭州市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执业律师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杭州市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魏民、市律协会长胡祥甫、市律协刑委会主任胡东迁、市律协民委会主任楼韬、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童松青、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阮方民出席并发言。

市司法局副局长魏民分析了目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并提出:律师要在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处理案件中的各种关系,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此后,胡东迁律师、楼韬律师、徐宗新律师、童松青律师等资深律师代表分别从律师的角度就如何对刑事风险予以防范发表了自己的想法和认识。我所高级合伙人、市律协刑委会主任胡东迁律师做了题为“坚守律师职业的道德底线”的演讲。胡律师在演讲中指出,律师执业就如在城市马路上开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交规 ,不能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更不能不顾他人安全乱飚车。胡律师在演讲中还从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何防范刑事风险。这五个方面是:一、从内心深处,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二、在行动上,要坚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底线,严格依法办案;三、规范咨询、取证行为,必要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自我保护;四、从事务所角度看,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加以防范;五、遇到问题要及时汇报,争取组织保护。

阮方民教授在认真听取了魏民副局长和其他资深律师的发言后,从法理的角度对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中出现的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点评,并就如何防范风险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最后,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我所主任胡祥甫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精辟的点评,从人格、品格、风格三个方面对全市律师提出了相关要求,并希望所有的律师能够树立“素质决定品质、品质决定品牌、品牌决定市场”的服务理念,以此防范执业中的刑事风险。
     
通过举办此次研讨会,不仅增强了律师在办理民事业务中的刑事风险防范意识和抗风险水平,而且对于促进杭州律师树立“规范、诚信、专业”执业信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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