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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胡东迁和王晓辉律师就“小区醉驾是否该入罪”,发表律师意见
加入时间:2011-6-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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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6日,浙江法制报刊载了,就“小区醉驾是否该入罪”的律师意见。我所胡东迁律师和王晓辉律师就此发表了看法。

胡东迁律师认为:小区醉驾应当构成危险驾驶罪。

王晓辉律师认为:小区醉驾危险性和危害性更大,构成危险驾驶罪。

蓝清律师认为:小区醉驾危害有限未必应入刑。

胡瑞江律师认为:小区内醉驾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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