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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实报道还是求证澄清——“帅康”名誉遭侵权纠纷案件实录
加入时间:2010-3-15           来源:胡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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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起诉   维护公平正义

  帅康需要公道,需要法律确认《华夏时报》社及尹锋个人严重地侵害了公司及邹国营先生个人的名誉!
  2007年12月18日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当天,帅康集团一纸诉状,将尹锋和《华夏时报》社告上了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华夏时报》社删除在其网站上刊载的《美的华帝竞购帅康电器》、《传惠而浦并购帅康》的标题、文章,并由两被告在《北京晚报》、《宁波晚报》、《华夏时报》、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原告名誉;由两被告共同赔偿集团经济损失300万元,个人名誉损失100万元。
  帅康集团找到本所主任胡祥甫律师,希望他代理帅康集团出庭,为帅康讨回公道!
  胡祥甫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准备。帅康集团亦众志成城,准备打个漂亮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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